江津区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共享单车(也就是我们常叫的“小黄车”)现在在江津还挺普遍的,它带给我们的方便显而易见,但同时,它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也显而易见。骑行者常常存在违法停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
最近我们的微博、微信后台收到了很多关于“小黄车”违法载人的举报,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这些匪夷所思的行为。
除了关于“小黄车”违法载人的举报,我们还收到过关于小孩子骑行“小黄车”的举报。
相信大家在路上也看到过不少长相非常稚气的孩子在骑行“小黄车”。据我们调查了解,由于租借“小黄车”须用身份证号登记,所以还未取得身份证的孩子们大多都是用家长的身份证号进行注册登记的。
普法小课堂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成年人驾驶的自行车不得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之前有一位网友说得很好“其实小黄车没有错,错的是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骑车人”。希望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都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谨慎驾驶。最后,《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送给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原标题:“小黄车”花式载人曝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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