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加入到网络创业的队伍中来。哪些人可以申请网络创业?标准是什么?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扶持?一起来看看——
哪些人可以申请?
在重庆市范围内经营网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申请认定时已在重庆市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创业者。
注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从事网络经营的人员,不在认定对象范围内。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网络创业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网店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或依托独立网上交易平台,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
2、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较高。
3、申请认定时已连续经营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含)以上。同时经营2家(含)以上网店的,且都符合上述条件1、2,营业额可累加计算。
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
网络创业者可持《重庆市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网上无下载,建议咨询经办机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近三个月交易清单、交易流水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交易情况的材料,向经营地所在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受理网络创业者的认定申请,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创业者享受政策的原则,采取集中或分散等方式灵活受理。
3、认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可通过核实网店后台信息、电话抽查交易情况、比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是否属实、交易情况是否真实、申请人是否兼职从事网络经营等情况进行核查。原则上自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不符合网络创业认定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应在其持有的《就业创业证》上注明“网络创业”字样,并备注网店名称和认定时间。网络创业认定有效期为1年。认定超过1年,申请人提出享受相关政策的,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对照认定标准复核申请人网店经营情况,在申请人持有的《就业创业证》上注明复核时间,未经复核的无效。
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1、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2、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3、网络创业者招用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原标题:想开网店?快来看看你能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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