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记者从全市水利系统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市水利局将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干流及主要入江支流治理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共同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江保护法规定了河道和湖泊保护、流域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节约用水、河湖水系连通与修复、采砂管理等一系列重要工作,27条涉及水利部门职责条文中有15个条文直接指明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
为做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市水利局将坚持生态理念、突出节水优先、强调系统治理、聚焦绿色发展,确保长江防洪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此,我市将严格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制度,依法编制年度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通过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等来节约用水。此外,我市还将集中力量打好河道乱象歼灭战、岸线整治保卫战、河道采砂持久战,以“强监管”推动“大保护”,彻底清除河湖乱象;同时,通过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成立三峡库区(重庆)消落区治理研究中心、启动消落区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加快三峡库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等措施,维护流域生态系统稳定。
按照长江保护法“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科研”要求,我市将积极抓好科技创新,聚焦河湖生态修复、防洪减灾、水资源管理保护等方面,依托行业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搭建科研平台,做好三峡水库消落区有关课题研究。在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河库管理、水生态治理等重点领域,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提升长江保护涉水管理效能。
据介绍,长江保护法对于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加强了处罚力度,提高了最高罚款额度。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后,我市水利部门将把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非法采砂等长江保护法规定的重点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重点,加大对我市长江流域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损害赔偿责任,依法惩治破坏长江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切实增强法律的刚性和权威性,让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
重庆日报记者 龙丹梅
原标题:破坏长江流域生态 重处!市水利部门将把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等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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