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五里店蓝洋金融中心7楼的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最近,张女士被一次“加盟”给弄得夜不能寐,身心俱疲。
原来,去年,张女士先后分两次给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转账67600元,加盟的项目为“君欧酸奶吧”的沙坪坝区域代理。可是,自打签了一份合同和缴纳了费用以后,她未享受到任何服务。
张女士咨询了法律人士,认为跟自己签订合同的公司已涉嫌合同诈骗。她寻求媒体曝光帮助,希望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4月12日,记者跟张女士来到位于五里店蓝洋金融中心7楼的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这67600元是“服务费”,无法退还。
起因
想开个汉堡店,却“被忽悠”加盟了君欧酸奶吧
△合同显示,张女士为“君欧酸奶吧”沙坪坝区区域代理
张女士说,她去年年中认识了销售人员白先生。当时,张女士想创业开个汉堡店,通过某品牌汉堡炸鸡店的官网联系了工作人员白先生,当时因为种种原因,这个项目没有成,但她一直留着白先生的微信。
一个多月以后,白先生经常在朋友圈发“一只酸奶牛”的加盟招商代理有关信息,张女士一心想做生意,就向他咨询。一来二去,白先生表示“一只酸奶牛”的加盟费太贵了,而且一些区域已经有代理了,就向她推荐了同属一个公司的“君欧酸奶吧”品牌。
创业心切,张女士听了很心动,就来到位于五里店蓝洋金融中心7楼的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接待了她,并以“君欧酸奶吧”沙坪坝区区域代理项目的名义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书》。
在这份合同书原件上,记者看到张女士需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用(67600元),其中包含三项:运营指导(费用)33800元、管理培训(费用)3380元,和技术信息使用权转让(费用)30420元。
按照双方约定,张女士是“君欧酸奶吧”的沙坪坝区区域代理,凡属于在沙坪坝区域内加盟开店的,都需要向张女士支付32000元或52000元的“单店代理费用”。
白先生还说,“君欧酸奶吧”在全国已经招商一万多家,市场前景好,正在打造酸奶届的第一品牌,还请了知名明星当代言人,公司准备上市。
落差
半年多一个加盟店也没有 疑被骗时“又招了一个”
△张女士分两次支付了67600元费用
给钱、签合同,张女士8月28日通过微信转账向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45000元,9月28日又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了22600元。
但是,这以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张女士都没有收到新的加盟店的消息。按照合同约定,她可以自己出去招商,公司也会帮助招商,张女士尝试过招商,但却被告知不具备商业特许经营资质,不具备“2直1营”的基本条件。
而且,公司方面也没有任何的招商。张女士坐不住了,来到位于五里店的公司,一位刘姓负责人一边安抚她,一边说起了公司的前景,不过,在这名刘姓负责人的口中,“君欧酸奶吧”在全国的招商加盟店的数量由白先生说的一万多家变成了一百多家。
这个细节让张女士感到警觉,就不由自主地到网上搜索。大概半个月前,张女士通过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了不少人一起起诉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君欧酸奶吧”),细节与自己相似。
张女士严重怀疑自己被骗了,认为自己没有享受任何服务,白白地支出了这67600元钱。她找到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全额返还相关费用,却遭到了拒绝。双方的沟通并不友好,刘姓负责人在一次沟通中还声称要“削”她(有录音),对方还讽刺她,“早干嘛去了?”
前两天,刘姓负责人又表示,在沙坪坝有一个意向客户,加盟时可以给她支付32000元“单店代理费用”,但要扣除服务费(另收)、个人所得税等各种费用,最后到张女士手中的有一万一千多元。
怀疑
重庆仅有两家“君欧酸奶吧”?疑遭合同诈骗
△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关于“君欧酸奶吧”的宣传
这一次,张女士没有轻信,而是要求对方提供“意向客户”的相关信息,但却遭到拒绝。
4月12日,记者和张女士一起通过多家地图软件、团购软件搜索,仅在重庆找到了两家“君欧酸奶吧”,一处位于九龙坡,一处位于开州。记者拨打这些店家电话发现,他们都是去年的加盟店,分别缴纳了3万余元、5万余元不等的费用,但上述两家店并未听说“区域代理”有关业务。
张女士说,一直以来,她都在向公司了解加盟店的情况、市场行情,得到的“一万多家”、“一百多家”等信息都不准确。此外,她还在重庆各大商圈找寻,都没有找到“君欧酸奶吧”的门店。所以,她怀疑这家公司只是为了收取自己的费用,并没有任何加盟招商的实际行动。
而且,对方称,在取得区域代理的基础上,张女士招商可以提取52000元或32000元的“单店代理费用”,公司也可以帮张女士招商,但“单店代理费用”三七开(张女士占7成,公司占3成)。
张女士表示,她将向警方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在搜集证据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应
公司称收的是服务费,拒绝回应更多细节
△公司内摆放的明星代言广告牌
4月12日下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跟张女士一起来到位于江北区五里店的蓝洋金融中心7楼的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向张女士及记者出示了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表示公司确实是“君欧酸奶吧”的品牌持有人,但并不是“一只酸奶牛”的品牌持有人,跟“一只酸奶牛”没有任何关系,白先生已离职,公司继续负责和张女士的合同事宜。
相关证书显示,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确实拥有“君欧酸奶吧”的知识产权。不过,《食品经营许可证》是2020年9月9日签发的。但是张女士与向该公司付首笔款却是在2020年8月28日。
△重庆渝来渝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2020年9月9日签发的,但是张女士与向该公司付首笔款却是在2020年8月28日。
面对记者的质疑,该工作人员有些意外,并没有正面回应这个问题。该工作人员不停地向记者和张女士强调,自己收取的只是服务费,不管张女士是否要开店,都不影响合同的履行,“一切按照合同来”。
收取了67600元的服务费,到底服务了个啥?工作人员号称的“加盟店”到底有无证据可查?张女士和记者以“享有知情权”为由向对方求证,但都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在记者出示了记者证等相关证件后,工作人员更加紧张,先是质疑记者采访的动机“不友好”,更是对有关问题婉拒了采访。最后,她以拒绝采访、要联系公司领导等为由,快步离开了房间,记者和张女士在反复询问、采访无果后,离开了公司。
律师说法
欺诈行为明显,构成合同诈骗
国内知名维权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表示,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构成要件比较严格。目前看该争议达不到合同诈骗进而追究刑责的程度,但是很明显有一定的欺诈行为。
陈晔建议张女士可以以欺诈为由撤销该合同并要求餐饮公司返还相应款项,或者以违约为由进行解除合同之诉,具体的诉讼策略要根据双方的合同以及其他的一些履约细节来制定。“建议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时多观察多比较,保障好自己的资金安全。”
“我认为就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唐源律师表示,对方所谓项目就是虚构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骗取公众钱款,“纸面上的合同只是一个幌子,迷惑公众他们是合法的,但是再怎么巧妙的掩盖,都掩盖不了他们诈骗的真实目的。”
唐律师介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唐源律师建议,张女士可以和众多被害人联合起来,收集相关证据,聘请专业律师控告或通过其他多种途径维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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