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为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有效解决异地办事“折返跑”问题,4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第三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包括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省际班车客运线路新增等事项在内的126个事项,有望在今年11月底前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跨区县通办”。
据了解,第三批“跨区县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共126项,涉及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23个市级部门。《通知》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统一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指导区县落实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等工作要求,推进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如何办理?《通知》指出,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收受分离”模式。全市县级以上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区县通办”窗口,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网络推送给业务属地部门,由业务属地部门审批人员对报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对申请材料原件必须进行审查的,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通知》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第三批通办事项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编制事项办理操作指南,指导各区县抓好落实。各区县要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提供多元化办事渠道,主动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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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批“跨区县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原标题:好消息!这126个事项有望在今年11月底前实现“跨区县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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