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利用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帮人走个账,就能从中攫取好处费,这不是馅饼,而是一种犯罪行为。
近日,渝北警方成功打掉一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转移资金,从中攫取“好处费”的“帮信”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资金流水达40余万元。
今年3月,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接到辖区王女士的报警,称其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被骗走了10万元。
民警通过布控,近日在铜梁区,先后抓获了雷某、赵某、唐某、何某4人,四人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转移资金。经过审讯警方获知,雷某等四人收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汇入的钱款后,在其手中的几张银行卡内转几次,再转入对方给的临时银行卡号中帮其洗钱。
目前,由于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四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出售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卡电话卡
给信息网络犯罪团伙用来实施犯罪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第1眼-重庆广电特约记者 沈兵
原标题:银行卡走个账就获利2万多? 如此“帮信”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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