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家庭变故欲轻生,公安民警合力将其救回。10月8日,永川公安四名民警“力挽狂澜”,成功将轻生人员小明(化名)救上岸。
“这里有人跳河啦!”当天11时30分许,永川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万科城旁边有人跳河轻生。接到报警,凤凰湖派出所民警何格兵、石帅立即带领辅警曾鹏及一名处突队员前往,赶到昌龙大道沙田岗桥上时,发现一身穿白色衣服男子正在河中间挣扎。
“生命只有一次,不要感情用事。”向该男子喊话的同时,民警何格兵、辅警曾鹏立即脱下警服下水施救,另两名则赶紧准备救生圈等救援设施,最终合力将该男子成功救上岸。
经核实,小明为某大学大三学生,因家庭原因,一时想不开有了轻生念头,无意中走到昌龙大道一河边,遂跳河轻生。后经民警联系,小明学校领导很快赶到派出所,15时许,小明父母来到派出所将他带回了家。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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