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0日19时许,渝北交巡警在南北大道开展夜查整治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金刚超限超载检测站附近时,故意绕行逃避,不按规定进站过磅检测。民警发现该车前灯灯光强烈刺眼,无法看清车牌,便立即将该货车拦停进行检查。
经查,该驾驶员李某,持B2驾驶证,是某石料场的货运司机。
据李某交代,他想多拉快跑多赚钱,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摄像抓拍,自行购买了几个LED强光射灯加装在大货车车头的牌照周围,准备行驶至有交通电子抓拍设备的地方,就开启强光射灯,致使电子抓拍设备因过度曝光,无法采集号牌图片。
谁知,在加装强光射灯后,第一次驾车上路便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李某加装强光射灯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责令李某立即拆除加装的LED射灯,并告知李某,加装的强光灯不仅涉嫌故意遮挡号牌,还会导致对向车辆驾驶员出现视觉模糊,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李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原标题:违规加装强光射灯,记12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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