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凌晨,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大队在鸿恩寺隧道开展酒驾整治。当天凌晨1时30分许,民警发现隧道内一辆白色奔驰轿车突然停车,车上人员下车向相反的方向离开。因其行为异常,民警怀疑其存在违法行为,立即上前拦停并进行检查。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从车上下来的共3人,一名青年男子,两名中年男子。
“你们刚刚谁开的车?”
民警话音刚落,青年男子果断称:“我没开,是我爸爸开的。”
民警将这对父子带到流动警务车上进行调查。通过法制宣传后,青年的父亲最终向民警坦白,“警官,其实是我儿子开的车,他喝了酒怕遭查,就喊我来顶起”。
随后,民警进行系统查询,发现青年的父亲并未取得驾驶证。民警对这名青年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测试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最终,青年男子承认是自己驾驶的车辆。
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核对发现,该男子在今年7月12日曾在江北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驾照仍处于暂扣期间,此次酒驾属于二次酒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醒:
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拒绝酒后驾驶。为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近期交巡警还将持续加大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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