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河长+检察长”联动护河,共同守护一江碧水。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在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3月以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机制,进一步织密了长江生态检察保护的“制度网”。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建立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后出台了4个生态检察政策文件共“56条意见”,建立了长江生态检察官、公益诉讼观察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公益诉讼衔接等一系列制度。
如市检察院在市河长办设立派驻检察官联络室,全市37个基层院在同级河长办相应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承担起日常联系联络工作。各级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查164次,发现案件线索114条,立案办理96件。
今年4月,璧山区河长办向区检察院移送璧南河支流污染线索,双方开展联合巡查,各自发挥职能督促有关单位履职,推动璧南河水质明显改善。
同时,以专项促落实,围绕3个市总河长令工作部署,市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了污水“三排”、河道“三乱”、提升“三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市立涉河公益诉讼案件1975件,督促保护水域6377亩,全市清理河道452公里。
今年6月,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针对侣俸河青云水库环境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优势,督促协调潼南、铜梁两地签订青云水库共同管理保护协议,形成跨区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上游新闻记者 王梓涵 王倩 摄影 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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