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凡历史上的文化名人,总会有几句简明给力的话,让当时和后来的人们印象深刻,历久不忘,以至千古传诵。陶渊明有好些这种“金句”,例如他说自己“好读书,不求甚解”(《五柳先生传》),抛弃官职时说“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又说自己此时“觉今是而昨非”(《归去来兮辞》)。回家隐居后,他有时亲自在田间劳动,给豆苗锄草,曾在诗里高兴地说过:“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归园田居》其三)如此等等。这些话大抵明白易懂,只有“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一句是例外,多有不同的解释,有必要重新加以讨论。
官俸说
“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这话是陶渊明行将彻底归隐、抛弃彭泽县县令一职时说的。关于陶渊明最早的一篇传记沈约《宋书•隐逸传•陶潜传》载: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即日解印绶去职,赋《归去来》。
后来《晋书•隐逸传》中也记载了这件事,字句与《宋书》有所不同:(陶潜)素简贵,不私事上官。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
粗粗看去,意思似乎也差不了多少。前人一般都把这些记载里的“五斗米”理解为陶渊明担任县令的俸禄,相信他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不能为了一份官俸就低三下四地向上级派来的督邮鞠躬致敬。陶渊明不肯折腰,宁可抛弃官职回家隐居去。
明•王仲玉《陶渊明像》(部分)
“不为五斗米折腰”后来成了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典故。盛唐诗人孟浩然《京还赠张维》有句云:“欲徇五斗禄,其如七不堪。”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一诗的尾联道:“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到晚年,他回忆起自己早年出仕之初的情形,又道:“久别二室间,图他五斗米。”(《峨眉东脚临江听猿怀二室旧庐》)晚唐李商隐《自贶》诗云:“谁将五斗米,拟换北窗风。”这些诗句中的“五斗米”指的都是官俸。在古代诗词里,这样来运用“五斗米”典故的情形十分常见。
当“五斗米”被当作典故来用借以指代官俸时,无非是极而言之,言其仅可糊口,而万不可看得过于落实。如果不管诗歌语言弹性大、多夸张的特点,径将这“五斗米”确认为县令官俸的具体数目,则未免胶柱鼓瑟,会惹出种种麻烦来。
在诗歌阐释中追求数字的精确性,总是非徒无益而又害之,这种“算博士”的拘执只能形成对作品领悟和鉴赏的干扰。
事实上,晋代地方官官俸的详细情况,现在很不容易查明。《晋书•职官志》里没有这一方面的记载,连推测也颇觉为难。如果以“五斗米”为月俸,实在未免太少。晚近以来,一斗(“市斗”)米大约十五斤左右。古代斗小,晋代的五斗大约相当于一市斗。如果当时县令一个月的俸禄就只有十来斤米,岂但养不活老婆孩子,自己也将处于半饥饿状态,这样还当什么官!
于是有人主张这“五斗米”并非月工资而是日工资。该说指出,当时的俸禄制度是“半钱半谷”,即钱、米各占一半。以陶渊明所做的县令来说,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一斛是十斗,那么一天的工资正好是五斗米和八十三文钱。该说认为,按这样算下来,县令的收入还是比较优厚的,陶渊明宁可不要这份高收入挂冠而去,充分体现了他的傲骨,可称高风亮节云云。
可是问题在于,我们根本无从知道陶渊明是否确有这样一份优厚的日工资。中国古代的俸禄一般以月或年来计算,当然也可以由此折算出一天的收入是多少。每天五斗米,好像也谈不上多么优厚。
问题还在于,以五斗米为陶渊明日工资的依据是在《后汉书•百官志五》以及章怀太子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中,可是查对下来并不对头。据该《志》可知,汉代的县,“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而其俸禄“皆半钱半谷”。与县级官员有关的规定是:“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然则东汉县令的月俸是八十斛,平均下来大大超过每日五斗。而该《志》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云:汉延平中,中二千石奉钱九千,米七十二斛……一千石月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月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月钱二千,米十二斛。
据此可知东汉延平(105)之时,大县县令、一般县长和小县县长的每月收入为几何。但这同陶渊明有什么关系呢?荀绰在这里讲的是东汉延平年间的情况,怎么知道东晋的县令与东汉四百石县长之官俸恰好完全一样?就算东晋县令的收入与东汉延平年间完全一样,陶渊明作为彭泽令也得拿每月三十斛,亦即每天十斗米才对,怎么可以把他的待遇下降到中等县县长的水平?
古代的官员究竟拿多少俸禄,往往弄不大清楚,各地既不同,变化又很多。据《后汉书•百官志五》注引《献帝起居注》,到汉献帝时已取消钱米,改为给官员一块“公田”,“令各自收其租税”。这个办法到东晋似乎也还在用。按渊明《归去来兮辞》的小序中有云: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于小邑。于时风波未静,心惮远役,彭泽去家百里,公田之利,足以为酒,故便求之。及少日,眷然有归欤之情。何则?质性自然,非矫厉所得。饥冻虽切,违己交病。尝从人事,皆口腹自役。于是怅然慷慨,深愧平生之志。犹望一稔,当敛裳宵逝。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去职。仲秋至冬,在官八十馀日。
这里正讲到所谓“公田之利”。据《宋书》《南史》之本传,他当时拥有公田三顷。这样一块地一年的收入有多少,是不是就是平均每日五斗,亦不得而知,恐怕很难计算。何况陶渊明当了八十多天彭泽令就挂冠而去了,这一份“公田之利”不知道到手多少,很有可能一点也没有拿到。
道徒说
以五斗米为县令之俸禄一说有种种难通之处,于是学者们就另谋出路。
《宋书》所记的“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虽然中间略有停顿,其实只是一个单句。为原书新加标点时,中间的那个逗号可加可不加——不加也许更好些:一口气说完,显得比较激动。而《晋书》所记述的“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耶)”,则分明是两句话,前一句为陈述的语气,后一句则是反诘的语气,最后如不用感叹号而用一个问号也是可以的。萧统《陶渊明传》和李延寿《南史•隐逸传》也记载了其时陶渊明的感叹,略同于《宋书•隐逸传》而远于《晋书•隐逸传》。古人云“三占从二”,意思说有不同意见时少数服从多数;这里自当四占从三,以沈约的记载作为讨论问题的依据和出发点。
如果以《晋书•隐逸传》为依据,从语气上看,则渊明的前一句话好像指的是以前的事情,后一句才说到当下。陶渊明研究专家逯钦立先生正是这么看的,并就此提出一个很新颖的解说。
逯先生说,陶渊明第一次出仕是充当江州祭酒,当时他的顶头上司、荆州刺史王凝之是个五斗米道徒,王凝之的父亲王羲之是老一代五斗米道徒,先前也当过江州刺史。正是王氏父子在江州大搞五斗米道的一套,其时设置的别驾祭酒一职亦与五斗米道有关,“王家特设这一高职权祭酒,显系假传统官职之名,而取道教祭酒为治之实”。陶渊明在王凝之手下只干了很短时间,就自行解职回家了。逯先生就此发挥道:游好六经有志济世的陶渊明,当然同这种迷信道门格格不入。本传所谓“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这意味着江州官府的腐朽堕落,也意味着统治阶级内部两种思想见解的矛盾斗争。
讨论至此,不禁想到《宋书•陶潜传》“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一句话……这句话,与《晋中兴书》(九家旧《晋书》辑本)、《南史》和萧统的陶《传》大体相同,但与《晋书•陶潜传》《莲社高贤传》却又有差别。
……
“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这句话是用两个分句组成的。其中,前一个分句,说的是一件事,后一个分句,说的是另一件事,两个分句所说的不相同,是用前一个分句强调后一个分句的……“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我认为指的是二十九岁解去州祭酒那件事……(《读陶管见•江州祭酒问题》,《汉魏六朝文学论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259—261页)
而到后一句 “拳拳事乡里小人邪(耶)”,才涉及当下要迎接督邮一事。陶渊明看这督邮乃是“乡里小人”,根本不愿意向他卑躬屈膝。按逯先生的理解思路,前一句中的“五斗米”实乃借代修辞,即指五斗米道徒王凝之。两句话加起来的意思是说,连王凝之那样的大人物我都不愿意向他折腰,自行解职而去;现在督邮这种“乡里小人”更不值得尊敬,来就来罢,搞什么“束带见之”!
陶渊明一派名士风度,不能适应官场的尊卑势利,觉得还不如归隐的好,这是可以理解或相信的;他本来已经打算归隐,于是就借“束带见之”的礼仪问题发作起来,迅速弃官走人,这也完全可以理解。问题在于在这样一个当口忽然提到自己早年出仕时的旧事,总不免显得有点鹘突。唐代官修《晋书》成于众手,问题比较多,在这里我们恐怕还是应采取《宋书》《南史》本传以及萧统《陶渊明传》的文本,即“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似此,则“五斗米”也就不可能指代当年的江州刺史王凝之。
其实陶渊明到底怎么看待王凝之,我们并不清楚,他当时抛弃江州祭酒一职,好像并非对这位顶头上司有什么看法,而只是“不堪吏职”而已。
此外,又曾有人设想驾临彭泽的那位督邮乃是一位五斗米道徒,所以陶渊明深恶而痛疾之,斥为乡里小人云云。王凝之是一虔诚的五斗米道徒,这是史有明文记载的,但派定这位与陶渊明有关的督邮也是五斗米道的信徒,则未见依据,无从令人采信。
食量说
缪钺先生曾撰《陶潜不为五斗米折腰新释——附论东晋南朝地方官俸及当时士大夫食量诸问题》一文,详考有关历史文献,指出“五斗米”“与当时的县令俸禄绝无关系”;而乃是当时常见的士大夫的食量。缪先生指出:“中国的度量衡,都是古时小,到后世渐渐变大……陶潜那时(即东晋末)一斗之量约相当于今日的二市升……陶潜所谓‘五斗米’,不过相当于今日一市斗米。”而许多史料表明当时士大夫的食量就在每月五斗米上下,于是他进而推论道:陶潜的意思认为:我一个人每月有五斗米就可以勉强吃饱了,再多的也不需要,我回去过田园生活,虽然劳苦些,还是可以够吃的,何必一定要做县令,逢迎长吏,“违己交病”呢?所以他在想弃官而去的时候说:“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就如同说:“我不能为求一饱之故折腰向乡里小人。”(《缪钺全集》第一卷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173—174页)
此说通达而有根据,合于情理,最宜参用。但食量问题也是因人而异、很难说死的,依据少量数据计算平均食量尤非易事。
当然,解释陶渊明的意思是说不能为求一饱之故而低三下四,则完全正确,而这同不能因为拿了一点官俸而逢迎长吏的意思,也正可以相通。
以上关于“五斗米”的三种解说:官俸说、道徒说、食量说各有各的道理,也分别有些困难之处,容易引出疑点。我以前上课时对此三说皆做些介绍,让学生自行选择,而回避表态,无非是底气不足,举棋不定,深恐误人子弟。尔来退出教学已久,又重新考量此一公案,似乎可以大胆地讲:“五斗米”指代官俸一说,自唐代以来就流传不衰,按约定俗成的老例,现在也还可以这么看;食量说精彩绝伦,而与此亦可相通。
读陶渊明时务必要注意,“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乃是诗化的语言,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不宜呆看。李白在诗里说自己“白发三千丈”,无非形容愁思之深长,并不是真有那么长的白发。我们在读诗的时候,宜乎把追求精确的数学思维头脑暂时搁置起来,更多地关注人的感情,心知其意即可,不必讲究“落实”,不宜求之过深。在这里正用得着陶渊明关于读书“不求甚解”的说法,含糊一点,这才合适,甚至可以说非常必要。
(原标题:何谓陶渊明之“五斗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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