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就有了正负数的概念。
三国时期的学者刘徽在建立负数的概念上有重大贡献。刘徽首先给出了正负数的定义,他说:“今两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负以名之。”意思是说,在计算过程中遇到具有相反意义的量,要用正数和负数来区分它们。
刘徽第一次给出了区分正负数的方法。他说:“两算得失相反,要另正负以名之;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斜正为异”。意思是说,用红色的小棍摆出的数表示正数,用黑色的小棍摆出的数表示负数;也可以用斜摆的小棍表示负数,用正摆的小棍表示正数。
在我国古代著名的数学专著《九章算术》(成书于公元一世纪)中,最早提出了正负数加减法的法则:“正负数曰:同名相除,异名相益,正无入负之,负无入正之;其异名相除,同名相益,正无入正之,负无入负之”。
这里的“名”就是“号”,“除”就是“减”,“相益”、“相除”就是两数的绝对值“相加”、“相减”,“无”就是“零”。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正负数的加减法则是:同符号两数相减,等于其绝对值相减,异号两数相减,等于其绝对值相加。零减正数得负数,零减负数得正数。异号两数相加,等于其绝对值相减,同号两数相加,等于其绝对值相加。零加正数等于正数,零加负数等于负数。
这段关于正负数的运算法则的叙述是正确的,与现在的法则完全一致。负数的引入是我国数学家杰出的贡献之一。用不同颜色的数表示正负数的习惯,一直保留到了现在,红色表示负数。负数是正数的相反数,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用正数和负数来表示意义相反的两个量。
原标题:正负数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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