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室内公共场合,面对吸烟者,你会主动劝阻吗?近日,四川成都女子劝邻桌勿吸烟被泼不明液体事件引发关注。据上游新闻报道,3月30日,微博网友“肖美腻”发帖称,自己和朋友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锅店用餐时,邻桌有男顾客抽烟,她制止时对方态度激动,最后邻桌一男子还用杯子朝他们泼液体,5人身上溅到了火锅油。
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成为了人们的共识,室内公共场合吸烟应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影响到其他人,这也是起码的公德。根据新闻报道,女子是因为身体原因才劝阻邻桌男顾客不要抽烟,没想到对方不仅不听劝,还向她泼不明液体,甚至进行言语侮辱和人身攻击,可谓是素质堪忧,太不讲武德。
众所周知,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不仅是世界潮流,也是我国立法机关一直在努力推进的立法事项。《“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既然立法也在推进,全国各地区也在宣传倡导不在公共场合抽烟,为何吸烟者被人劝阻后还如此跋扈?立法不明确、执法不严格是其中原因。
在成都,餐饮店内到底能不能吸烟?界限比较模糊,有的商家有明确规定,有的则没有。根据《成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相关条文,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但同时该规定也指出,茶馆、小餐饮店等属于限制吸烟场所,那么涉事餐饮店到底属于禁烟场所还是限制吸烟场所,比较模糊。而且,该涉事商家此前在店内也没有明确张贴禁烟告示。
立法模糊不清,也带来执法底气不足的问题,公共场所吸烟这事儿该由谁来管?一直以来也不明确,根据《成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相关条文,“公民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职责”。但需要强调的是,“所在单位”往往没有执法权,通常只有口头上劝导,也不能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到底该由谁来监督和处罚在禁烟场所吸烟者需要明确,同时还应提高处罚力度,才能起到法律法规的惩戒和威慑作用。
针对此事,@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官微发布微博回应称:二手烟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为每一个主动站出来劝阻吸烟的人点赞。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通过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全国无烟立法不能再等了,保护最多的人,无烟中国才是健康中国。
诚然,吸烟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任何权利都不是没有底线的,无限放大自身权益而侵害他人权益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做到公共场合不吸烟,不让他人吸二手烟。同时也希望推广禁烟和控烟工作的相关部门,可以明确对室内抽烟行为的惩罚,并且向公众提供举报的途径,告诉大家如何举报、谁来处理,这样才能让劝阻吸烟者更有底气。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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