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财政部官网的消息,银保监会首次对部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行为的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包括8个案例,涉及1家银行和7家信托公司,部分机构被处以罚款,还有部分机构被暂停业务。财政部表示,前期根据有关方面反映的线索,财政部向银保监会反映了部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问题。银保监会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责令相关金融机构限期整改,对部分金融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和问责,并于近期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8个案例中的唯一一家银行是交通银行池州分行。2016年7月,池州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22条道路运营服务项目所对应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收益权作质押,与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签订金额5亿元、11年期的贷款合同,相关金融机构存在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所属部门提供担保等行为。
为此,银保监会对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罚款40万元,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与该业务相关人员的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7家被通报的信托公司分别是国通信托、光大兴陇信托、国民信托、陆家嘴国际信托、万向信托、中江国际信托、中泰信托。其中,国通信托、光大兴陇信托、国民信托、陆家嘴国际信托四家信托公司的相关问题,均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承诺函、相关金融机构存在违规接受地方政府承诺函等行为。
为此,银保监会对这四家信托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罚款国通信托70万元;责令光大兴陇信托暂停政府融资平台性质的信托计划三个月;责令国民信托暂停江苏省、云南省境内信政类业务三个月;暂停陆家嘴信托信政类业务三个月;罚款万向信托20万元。
另外,中江信托不仅接受政府担保,还违规要求政府提供担保。2016年2月起,中江信托成立的“金马390号大航控股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马467号禄丰水务应收账款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金马491号景东县银生水务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中江信托违规要求地方政府和财政局出具承诺函以及当地人大决议作为项目担保措施,相关金融机构存在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和违规要求并接受地方政府违法担保行为。银保监会针对中江信托的违规行为处以罚款60万元,并责令中江信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最后,中泰信托的“安泰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笔业务均成立于2016年,融资方分布在江苏海安、响水、阜宁、建湖等地,相关金融机构存在违规利用应收账款业务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等行为。银保监会约谈中泰信托,暂停中泰信托政府性融资业务三个月,并要求中泰信托对涉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上游新闻记者 吴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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