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消息,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股份)24日晚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称,结合徐州市新城区相关楼盘、业态的销售价格,龙湖上城、绿地商务城、莫兰迪公馆底商等三楼盘价格客观公允。
3月14日,维维股份发布公告,拟以1.8亿元购买原控股股东、现第二大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集团)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据悉,该房产总可售建筑面积约15557.49平方米。本次交易价格拟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80亿元,较账面值增值4239.35万元,增值率为31%。
对此,上交所3月16日向维维股份下发问询函,要求结合所处位置可比较物业市场成交价格等,说明标的房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性;及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等。
关于标的房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性,24日晚,维维股份回应称,目前沿大龙湖岸边附近没有在售楼盘,大龙湖周边区域有部分楼盘的尾盘在售,国信开发的龙湖上城,商服物业一楼售价均价3万元/M2,绿地集团开发的绿地商务城,商服物业一楼的销售均价为2.97万元/M2,绿地集团开发的莫兰迪公馆底商,商服物业一楼的销售价格为3万元/M2。上述三个楼盘,距离大龙湖稍有距离,而维维大龙湖L7-4独栋商务综合体属临湖商务综合体,其一层的评估单价为2.83万元/M2,二层评估单价1.981万元/M2,三层评估单价1.5565万元/M2,均价在2万—2.3万元/M2的范围内,结合徐州市新城区相关楼盘、业态的销售价格,公司认为其价格是客观公允的。
公告还称,标的房产已于2019年8月7日通过单体楼竣工验收。由于受疫情影响,目前正在进行规划竣工验收,预计于2020年5月底可完成竣工备案,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因此后续开发和竣工验收不存在风险和障碍。由于标的房产收购后,尚需进行简单必要装饰,投入使用时间预计为2021年6月30日前。
维维股份2019年三季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9.31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6.76亿元,财务费用1.5亿元。此外,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73亿元。
关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维维股份称,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关于该公司与股东维维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维维股份表示,维维集团持有公司15.91%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19年1-9月公司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与维维集团发生资金往来29笔,至2019年11月资金占用余额为0,期间存在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截止目前已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维维股份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明扬未经履行内部决策和审议程序,直接和集团财务总监宋晓梅协商进行资金往来,张明扬和宋晓梅系违规占用事项的主要责任人,其已充分认识到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错误及严重性,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公司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二级市场上,自2020年3月中旬以来,维维股份股价依然“跌跌不休”。截至3月24日收盘,维维股份报2.92元/股,较2020年3月份内的最高股价3.29元/股,下跌11.25%。
原标题:1.8亿购买原控股股东房产遭问询 维维股份回应: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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