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赤道原则协会审定,重庆银行正式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第7家“赤道银行”。
据悉,“赤道原则”形成于2003年,是由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参照世界银行下属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一套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风险,倡导金融机构对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融资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
重庆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采纳“赤道原则”,体现了重庆银行对发展绿色金融的坚定信心。成为“赤道银行”,既是获取世界一流可持续融资最佳经验、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的有效路径,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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