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间,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聚焦“一老一少”,带动中间人群,开展针对性金融教育,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目前,大家把目光聚焦在消费者权益上,其实购买保险也是一种消费,那么保险消费具体有哪些权益呢?
权益一:犹豫期内可以无理由退保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投保人签收保单后的一段时间内,无论什么原因,可以无理由要求保险公司无息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时限一般是自签收合同后的10-20天内。在这个期限内,投保人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需要,认真权衡是否投保。
权益二:保单有宽限期可延迟缴费
宽限期,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宽限期一般存在于长期保险产品中,保险法规定宽限期为保单所约定的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天。消费者如忘记按时缴费或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在宽限期内补交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权益三:停效保单可“复活”
如果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部分长期险在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且一次补足应交保险费和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有的保险产品可能需重新体检。
权益四:应急的权益-保单贷款
根据条款及合同约定,具有保单贷款功能的险种,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消费者如遇临时经济拮据的情况,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应急。这项权益对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权益五:错过报案时限是否还可以申请理赔
有些消费者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报案时限,是不是就无法申请理赔了呢?别担心,《保险法》规定,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2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5年之内。但是保险事故发生后建议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因为您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些权益您了解了吗?有温度的保险,更贴心的服务,更多保险知识,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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