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间,重庆唯一影视上市公司欢瑞世纪(000892)宣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欢瑞影视)与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文化300336 ),于近日就电视剧《封神之天启》联合投资摄制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和解事项履行完毕后,预计增加公司本年度税前利润约6600万元。
8月27日,欢瑞世纪报收2.71元,跌0.37%,换手率1.05%,总市值26.58亿元。新文化报收2.50元,跌2.72%,换手率1.30%,总市值20.16亿元。
欢瑞影视8000万元买断权益
据介绍,欢瑞世纪8月27日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具体情况如下:原告(反诉被告)新文化与被告(反诉原告)欢瑞影视合作创作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欢瑞影视于同年8月19日向法院提出反诉,法院依法合并审理。后新文化申请追加欢瑞世纪为本案共同被告,法院依法予以准许。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公开审理。
欢瑞影视、欢瑞世纪、新文化各方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欢瑞影视向新文化支付8000万元,作为向新文化买断电视剧、剧本《封神之天启》除署名权之外的所有权益的费用。
(二)新文化于2021年8月30日前,向法院申请解封欢瑞影视、欢瑞世纪因本案被查封、冻结的全部财产。
(三)若欢瑞影视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一条付款义务,其应向新文化支付的款项按8728万元履行,新文化有权立即就全部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且欢瑞影视还应支付相关滞纳金。
(四)电视剧、剧本《封神之天启》的全部著作权及相应的收益权归欢瑞影视所有,新文化仅享有署名权,即欢瑞影视买断新文化享有的电视剧、剧本《封神之天启》除署名权之外的所有权益,欢瑞影视如未来要对该剧进行任何形式的改编、修改,对于改动方式及改动幅度,新文化均不持异议。
(五)新文化和欢瑞影视自行承担本案各自的律师费;
(六)本案本诉诉讼费779200元,减半收取计389,6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新文化负担,反诉诉讼费380200元,由欢瑞影视负担;欢瑞世纪表示,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计提了6259.58万元预计负债,本和解事项履行完毕后,预计增加公司本年度税前利润约6600万元。
《封神之天启》为古装神话剧
天眼查数据显示,欢瑞世纪注册地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50号,系重庆唯一影视上市公司。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封神之天启》是由刘国楠、丛晓执导,张睿、李曼、刘学义、白雪、罗嘉良、何中华领衔主演的古装神话剧。
该剧讲述了姬发与殷郊在随帝辛攻打九部落的过程中,意外救下九部落公主灵尧,从而展开了殷郊、灵尧、姬发、妲己生死痴缠的虐恋故事。
据介绍,商朝后期,纣王听信狐狸精附身的妲己妖言,荒淫无度,残害忠良,导致朝局动荡,百姓不安。
西伯侯之子姬发为了天下百姓,决定组织大军,匡扶正义。他在朝歌做质子时的兄弟、纣王之子殷郊,原本与姬发一起痛恨纣王荒淫,却抵不过内心里对于权欲的向往,被妲己离间,成为纣王手下抵抗姬发大军的主将。
兄弟俩反目,预示着正义与邪恶的对立。姬发拜姜子牙为相,一路杀向朝歌,殷郊节节败退,心性走火入魔,最终姬发忍痛杀了殷郊,灭了殷商,建立西周,并昭告天下百姓废除一切纣王苛政,修生养息,还政于民。正义最终战胜邪恶,天下苍生得以安居乐业。
上游新闻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李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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