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周亚茹 见习记者王怡雯)7月17日,在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的经过,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据查,郭某在受聘对一家企业进行审计时,以设备名称、数量、金额、发票时间、发票号码、合同日期、付款凭证号码等类别制做成表格,交付企业填写。再以表格对照企业提供的票据进行核对,而未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银行流水等进行实际审计,就出具了审计报告,未发现企业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含机器设备)年增值数明显低于其审定设备投资额,造成重大失实的审定结论,骗取国家技改补贴款182万元。
6月15日,老河口市公安局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提请审查批准逮捕。老河口市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郭某在受本人工作单位指派及受国家机关委托对相关企业涉及财政补贴的技改资金投入金额进行审计时,没有按照《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出现重大失实,给国家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6月22日,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