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重庆轨道交通车厢中的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视频中,一名小伙子翘脚踩踏地铁座椅,被乘客劝阻后反而叫嚣:“我什么都不怕”。随后,两名乘客对其采取了过激行为。不少网友对小伙这种无视公序良德且挑衅的行为表示愤慨,同时也有人认为,劝阻的人直接动手涉嫌违法,也不可取。对此,上游新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涉事小伙子(图中)与其他乘客发生冲突
图片来源:网传视频截屏
记者从视频中看到,一位身着运动服的小伙横坐在地铁座椅上,同时双脚也踏在座椅的正面,姿态十分嚣张。此刻,已有劝阻的乘客与其发生了口角。随后,男子起身用较为激烈的身体动作和语言挑衅劝阻者,并扬言“我什么都不怕”。之后,车厢内一名中年男子和另一人上前与其发生了肢体冲突。中年男子随后还对其进行言语教育,劝诫其在公共场合要讲公德。在另一段视频中,小伙情绪激动,在车厢中疯狂挥舞拳头高声喊叫,但很快被轨道工作人员带下车。
涉事小伙被工作人员带下车
图片来源:网传视频截屏
一位知情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事发时间是2月4日下午1点左右,地点是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记者随后致电了重庆轨道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涉事的小伙因为用脚踩踏座椅,与其他乘客发生了纠纷,目前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已介入调查,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当中。
小伙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的侵害,劝诫者动手掌掴又是否违法呢?
重庆乐君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认为,小伙踩踏座椅这个行为本身,只是违反了轨道交通乘坐条例,并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用肢体动作、言语来刺激、挑衅其他乘客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而两名乘客动手掌掴他人的行为则肯定是不对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何桐雨表示,在法律中面对侵权行为,有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两种救济方式。但自力救济是要讲范围和幅度的,要符合救济的合理性。本事件中,小伙虽然违背了社会公德,但并未或者尚未侵害到其他公民的私权,此时其他乘客用言语教育没有任何问题。而制止其行为最好的办法是报警或者寻求轨道管理部门的帮助,也就是寻求公力救济。
当然,如果对方有打、砸公共财物,危害到其他乘客人身安全的行为,则可以采用相应的行为手段,进行自力救济。
上游新闻记者 彭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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