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9月26日消息,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26日通过决议,接受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原主任、党组书记李朝兴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因对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存在失职失责、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慢作为、不作为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4月14日,经天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李朝兴进行问责,免去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原标题: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原主任李朝兴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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