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海军金江舰2016年7月1日在高雄左营基地实施甲级操演测考前,导弹中士高嘉骏违规独自操作“雄三”导弹射击系统,误将一枚导弹击发,造成渔船船长黄文忠死亡,3名船员受伤。高雄地检署侦办近两个月,依业务过失致死、废弛职务罪嫌等起诉导弹中士高嘉骏等3名官兵,高雄地院历时一年审理,今日上午宣判。
台湾联合报图
根据宣判,中尉兵器长许博为(26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零2个月,射控士官长陈铭修(35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2年,导弹中士高嘉骏(34岁)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零6个月。
检方当时认定,舰长林伯泽因离舰参加公务会议,获不起诉。检方认定全案“过失意外”。
“雄风三型”导弹击中“翔利升”号渔船酿成1死3伤,因涉及防务机密,检方2016年8月29日侦结起诉,仅就起诉书摘要部分内容为新闻稿说明,起诉书不对外公开。高雄地院审理,也因涉及防务机密,不公开审判。
导弹原设定攻击目标澎湖海域,发射后寻标器选中在该海域作业渔船“翔利升”号,渔船船身非金属制不够坚硬,导弹无法引爆,贯穿驾驶舱,致船长黄文忠死亡,3名船员受伤,“雄三”导弹落海损坏。
船长黄文忠家属向台湾海军司令部请求赔偿,双方经协议去年11月行政机构核定赔偿黄遗眷3484万元新台币。
原标题:台湾“雄三”导弹误射案宣判:三名官兵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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