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分新规”存误读,全国多地交警服务厅遭挤爆!
02-27 12:56:34 来源:南方都市报微信公号

“驾照销分新规”解读来了

近日,一条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

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地疯传……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吓坏了不少老司机

文章传称:

“在3月1日之后,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该段文字并未对适用范围进行清晰说明,见此消息后,全国各地群众纷纷扎堆交警服务大厅排队办理业务。

全国各地交警服务大厅

都被挤爆了

昨天(26日),南都记者在广东东莞南城西平的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现场了解到,来处理违章的人数非常多,形成了扎堆现象。

该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以往正月十五之前,都不怎么需要排队处理违章,“今天人排队的人特别多,跟往年比是完全不一样,很多都是听了消息才来的”。

2月26日,到东莞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违章的人多了很多。

在广东珠海,近日也有很多市民扎堆跑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处理交通违法……

据珠海交警

珠海斗门交警大队

据珠海交警

珠海拱北交警大队

据珠海交警

珠海高栏港交警大队

据珠海交警

还有的交警大队,一大早车就有大批车子在门口排起长龙……

据珠海交警

不止广东,全国各地交警服务中心都人头涌动……

昨天(26日)上午10点30分,山东青岛李沧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抽号机已经被取走了330个号。青岛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平常一天也就100多人,昨天下午2点钟就已经被抽走了900个号……

据半岛全媒体

山东济南:

据齐鲁晚报

山东东营:

据黄三角早报

四川成都:

据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四川眉山:

江苏南京:

据@江苏网警

江苏徐州:

据都市晨报

河北石家庄:

据@石家庄交警、@老吕叨叨

湖北武汉:

据楚天交通广播

湖南长沙:

据金鹰955电台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南都记者三天来

向国家及广东地区省市相关部门多番求证

终于拿到关于所谓“新规”权威清晰的回应

下面就详细给大伙说一说

“驾照销分新规”

系针对自助处理!

南都记者了解到,朋友圈盛传的“驾照销分新规”实际上来源于这样一条消息: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上述消息是真实准确的

但请注意划重点:

新增!

(不是更改!!!)

自助!

(不涉及原有其他渠道!)

因此

“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

根本不存在

原有销分渠道照样可行、无需绑定!


@北京交警 表示

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

“系误读!”




@丹棱公安 明确解释:

绑定只针对邮政储蓄、银行、

自助处理等便捷处理方式

到交警分局窗口处理方式不变


山东济南历下交警大队二中队

在服务窗口贴通知表示:

绑定是针对自助处理机

交警服务窗口不需绑定

据齐鲁晚报,@露小璐 图

昨天(26日)傍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也对此进行释疑:

驾驶他人车辆违章的

可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不需要提前备案!!!



新增自助处理确实需要绑定

并非都是3月1日截止

公安部及各地交警澄清,窗口仍可办理未绑定、非车主违章处理,不少司机可以松一口气了。但自助处理交通违章——确实需要备案绑定了!

如果你是非车主,不想到窗口排队,想通过自助机器、手机等就完成交通违章销分,下面的操作步骤请看清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划重点:是可以,不是必须)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12123”APP 

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对一些关于绑定备案的问题进行了释疑:

那么,是3月1日开始实施吗?不一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昨日表示:将于年内陆续开通,可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

广东:

9月1日前没有任何变化

9月1日后自助终端需绑定

对于广东而言,这个截止日期是9月1日,而非3月1日!

昨天(26日)晚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称,群众不必扎堆处理交通违法,2018年9月1日前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暂时没有变化

“2018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2018年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划重点:在自动终端处理,仍为涉及窗口处理)


看到这里,老司机们搞懂了吗?

南都最后总结一下:

有新规吗?有!

非车主未备案今后不能销分?并不是!

窗口处理违章仍用老办法

非车主无需备案即可销分

新增自助处理渠道

非车主需要绑定才可销分

广东在9月1日前仍无需绑定

若网络通畅现在就可以绑定

但别扎堆交警服务大厅了!

上述针对自动处理的新规是为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虽然窗口处理仍可处理非车主违章,但南都君最后还是要提醒,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勿替人销分、参与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表示:

“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基本可以确认违法时驾驶人是不是本人;若被查实是代销分,视情节可能会被纳入黑名单。”

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原标题:扩散!“销分新规”存误读,全国交警服务厅遭挤爆!别去扎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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