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消息,22年前劫杀“的姐”后即从人间“蒸发”,被抓捕时已先后使用化名8个。他,是否是当年的凶手?近日,经警方不懈侦查,检察官严谨审查,王永飞因涉嫌抢劫罪被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预谋劫财,“的姐”命丧荒野
1996年10月2日,在安徽省天长县仁和镇的一条荒郊小路边,村民发现一具头颈部伤痕累累的女尸,随即报案。
就在警方寻访死者身份时,10月3日上午,距天长县40多公里的江苏省扬州市,中年男子郑某跑到当地派出所哭诉:他妻子闻某2日上午外出跑出租,至今未归,手机也无人接听。
警方立即将两者联系起来,经郑某辨认,天长路边的女尸正是郑某失踪的妻子闻某。
命案如天!警方迅速展开侦查,1997年3月21日、5月18日,劫杀闻某的凶手王朝中、吕杰先后落网。
据两人交代:1996年9月,家住安徽涡阳的吕杰听说表哥想买一辆桑塔纳轿车,便向同乡兼朋友王朝中和王朋打听是否有路子。三人一合计,决定偷一辆车卖给对方,从中赚一笔。
随后,吕杰向表哥要了2000元定金,三人一起外出偷车,但直到9月底都没能得手。三人便想了个狠招:抢个出租车!他们购买了绳子、橡皮锤和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于同年10月2日傍晚在扬州市中心拦下了闻某驾驶的出租车,将其诱至较为偏僻的开发区振兴路停下后,采用绳勒颈部、锤击头部等手段,致闻某死亡。
三人随后分头逃跑。吕杰驾车往天长方向,途中将尸体及作案工具抛至路旁,后驾车回到安徽涡阳,将车辆出售,车内5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据为己有。
1997年9月20日,王朝中、吕杰被扬州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同年11月27日,两人被核准死刑。
逃亡22年,他改名换姓还娶妻生子
对于警方的通缉,同样手上沾满“的姐”鲜血的王朋,却像是穿上了“隐身衣”,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到今年2月,一直没有放弃抓捕的江苏扬州警方,在王朋的老家——安徽省涡阳县涡南镇胡硷村蹲守时,发现王朋的儿子数次前往安徽省濉溪县韩村镇祈集村。经排查,警察在该村发现一个名叫“丁俊明”的男子,和王朋长得颇为相像。当地人介绍,“丁俊明”系2001年左右从外地来此处煤矿做工,现已成家生子。
见到警察,“丁俊明”神色十分慌乱。经讯问,他很快供述自己就是22年前犯下命案的王朋。
当年,王朋与同伙分手后,没有回涡阳,而是辗转浙江、江苏等地。那时,由于乘车、住宿、打工等对身份核查不严,他侥幸躲过了通缉。2001年,他得知在安徽濉溪的煤矿安身容易,只要老实干活,一般不会被调查,遂以一份寻人启事中的失踪人“丁俊明”作为自己的化名,在这里落了脚。
果然,在随后的17年里,没有人怀疑过他的真实身份。他在老家已有妻儿的情况下,在这里重新组建了家庭。
多个名字,检察官仔细核查凶手
今年3月5日,警方将当年通缉令上的“王朋”逮捕归案,但逮捕证上的名字却是“王永飞”。该案被移送至扬州市检察院审查期间,检察官发现,除了王朋、王永飞、丁俊明,该名犯罪嫌疑人还用过王可、王效心、王杰文、王峰、王锌等名字,化名达8个之多!
如此混乱的名字,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张冠李戴?
检察官立即去看守所讯问“王永飞”,对方称,“王永飞”是自己案发前所办身份证的名字,但从小家人和朋友一直叫自己“王朋”,所以案发时警方根据同伙供述,将通缉令上的名字写成了“王朋”。至于其他名字,均是为了逃避追捕而短期使用的。
为了进一步印证其身份,检察官又根据查询到的原始户籍资料,要求“王永飞”详细讲述家庭状况,全部吻合。此时,检察官才确信眼前的“王永飞”就是当年犯下血案的“王朋”!
既要查证犯罪,也要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当检察官得知王永飞由于经济原因没有聘请辩护人时,立即根据法律规定,向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函,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
目前,此案正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原标题:通缉犯藏身煤矿17年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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