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青年刘大蔚网购24把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自2016年10月18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以来,近日有了新的进展。
刘大蔚
红星新闻从刘大蔚再审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8月2日,福建省高院通知刘大蔚辩护律师及刘大蔚父母,法院将于8月10日上午在福建省漳州中院开庭再审此案。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2014年7月,时年18岁的四川达州青年刘大蔚,花3万余元网购了24支仿真枪,后该批枪形物被海关查获;当年8月刘大蔚被刑拘,后于9月29日被逮捕。
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一审判决书称,经鉴定,送检的24支“仿真枪”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有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当年8月,福建省高院驳回刘大蔚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大蔚及其家属不服从判决,坚持申诉。2016年10月18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称将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近两年的等待之后,明日上午,刘大蔚一案将重新开庭。今日上午,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对红星新闻记者说,等了将近两年,终于等到这一天,“希望孩子能被改判无罪,能早日和家人团聚,不想让孩子背负罪名度过一生。”
前些天,获知该案将再审开庭的消息后,刘大蔚的母亲为儿子买了两件新衣服,期待儿子能够“焕然一新地走出来”。
胡国继为儿子购买了新衣服
今日上午,刘大蔚辩护律师徐昕、肖之娥参加该案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结束后,徐昕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坚持为刘大蔚作无罪辩护。
“我们认为判处刘大蔚有罪的证据不足,海关查获的仿真枪没有完整证据链证明是刘大蔚购买的,比如,案卷上的枪支和刘大蔚的购物清单并不一致,里面有一些枪支和刘大蔚一审时的供词有出入;另外,两高此前出台的有关仿真枪案件的司法解释,也可以认为刘大蔚无罪。”徐昕表示。
此前,2018年3月28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其中规定,对涉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气枪铅弹案件实行差别化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只考虑数量,还应考虑致伤力、主观认知、动机目的等多方面情节。
(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原标题:“网购仿真枪判无期案”明日再审 母亲提前为儿子买了两件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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