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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快评 | 鸠占鹊巢的“座霸”,敷衍的道歉又于事何补?
08-23 17:17:41 来源:上游新闻

8月21日,这样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热传:在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铁动车组上,一名男子“霸占”了一位女乘客的座位,并执意要和对方换座。面对乘务人员的好言相劝,这位男士声称“站不起来,不能归还座位”,最终鸠占鹊巢。

事件一出,网络舆论哗然。迫于压力,该男子于昨夜(22日)在网络上公布了道歉视频。值得注意的是,视频中该男子并未表示出悔过的诚意,反而指责乘务人员偏向女乘客,导致他心理失衡,这才有了继续霸占座位的举动。

这样一份敷衍了事的道歉自然难以让公众满意,也引发出另一个讨论:当乘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恶意践踏时,执法人员该如何进行劝解乃至采取必须的手段?是迎难而上,还是当好先生和稀泥?

随着网络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滥用公权的行为受到遏制的同时,也让不少执法人员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就本次事件而言,乘务人员一直保持着相对温和的态度,对这位男子进行劝说,这样做固然很文明,但“该出手时就出手”才是他们真正需要做的。

乘警的职责就是维护列车运行的正常秩序,其中理应包括乘客按自己的座位号乘车的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视频中这位男子侵占女乘客合法权益的事实已然成立。当女乘客从铁路部门购买车票之后,二者之间就存在着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铁路部门有义务保证乘客得到自己选择的座位。而且不应该因为第三人的违法行为,就成为铁路部门无法提供乘客自己选择的座位的依据。按道理乘客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合理维权,但是考虑到维权成本的问题,几番综合下来,对于权益受损者而言往往是有心无力。

这时,乘警们的及时执法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本来就是职责所系、义务所在的事,不要演变成权益受损者徒增的维权成本。当然,该男子故意惹是生非,在列车上演起了撒泼耍横的霸占座位之举,等待他的也一定是相关部门事后的严厉追罚。

上游新闻实习记者 张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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