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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才3年,放贷已10年?山东莘县国税局干部放贷千万引质疑
03-31 18:03:49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消息,112份裁判文书,摞在一起,近10厘米高!案情全部与民间借贷相关,涉案总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而债权人只有一个:王云忠,原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国税局监察科主任。

王云忠(左一)

王云忠,出生于1956年4月7日。2000年,在享受副科待遇情况下,他选择离岗留职,后来已于2016年退休。

2009年,王云忠与人合伙成立莘县惠通投资咨询公司,他本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最频繁业务,即民间借贷。十年过去,经法院认定,该公司借出款总额达1100余万元。

尽管离职,却又按月领着工资,王云忠是否还是公务员?如是公务员,离岗留职的他又能否开办公司?从事民间借贷生意时,他是否利用国税身份行方便之门?

3月29日,带着疑问,封面新闻记者来到聊城市莘县国税局。该局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领导下乡去了,不在!截至发稿,莘县国税局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

莘县国税局

民间借贷圈的名人

莘县“民间借贷圈”,王云忠是一个名人。

“他那里拿钱很快,手续简单,找他的人很多。”据要求匿名的知情人介绍,从2008年起,莘县当地刮起了一股创业潮,许多人都在开办公司,资金需求量大。正是这样,便催生了一大批民间借贷公司,“登记在册的,大概有20余家,没有注册的更多。”

由王云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莘县惠通投资咨询公司”(简称惠通投资),则是全县民间借贷公司的佼佼者。

这位知情人称,王云忠实力雄厚,圈子也广,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借贷,能在三天之内,就可以把就款项转给借款人。久而久之,找他的人越来越多,知名度也越来越广。

“我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王云忠的。”作为借款人之一,赵新凤曾于2013年向王云忠借款50万元。

“我当时办了一家纺织厂,需要资金周转,因为要得急,银行手续又多,就想到了找私人借贷,于是一个朋友就推荐了他。”赵新凤说,找民间借贷最怕被骗,然而她却并不怕被王云忠骗,一是因为王云忠朋友介绍的,二是因为王云忠拥有国税局公务员身份。“我也找人,从其他渠道证实了王云忠的这个身份。”

王云忠是否拥有莘县国税局公务员身份?

封面新闻记者通过查阅裁判文书网,在《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莘民一初字第1123-1号》、《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莘民一初字第1065-1号》、《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莘民一初字第1065号》等多份文书中,法院对于王云忠身份的认定,均为“莘县国税局干部”。

同时,封面新闻记者从莘县国税局前任局长刘某处进一步确认了王云忠的国税公务员身份。

据刘某确认,王云忠是莘县本地人,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税务工作,“他应该是1984年,来县税务局的,工作了近20年。”刘某说,王云忠在单位期间属于“一般人”,“没有什么出彩的,也没犯过什么大的错误。”

刘某介绍,2000年左右,莘县国税局响应国家号召,消除冗员,鼓励在职人员离岗留职,当时曾有70余名国税局员工离岗。离岗后,所有人薪资提高半级,王云忠也在这批人中,“当时他是股级,离岗以后是副科,我们这边工资不高,离岗前,王云忠每月工资大概在3000到4000元左右。离岗以后,他的工资不到5000元。”刘某说。

没有合同的借贷

找王云忠借钱,却并不像赵新凤想象中那么简单。

第一次见面后,王云忠首先提出,借款人不能填赵新凤本人,因为赵新凤年龄太大,须填赵新凤儿子张继文的名字。签好合同后,仅仅是让赵新凤过目,而没有按照“一式两份”的方式,将合同交给赵新凤保存。

赵新凤说,当时,只是给她看了一眼,确认没有问题,王云忠就把合同拿了回去。“我当时急需用钱,对于法律上的事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有在意。”

像赵新凤这样,与王云忠发生借贷关系的方式并非特例,其余向王云忠借款的人里,也均无人拿到过合同,“再看到合同的时候,就是他向法院告我们的时候。”一位借款人说。

逐年上涨的利息

对于王云忠来说,借贷只是手段,最大的利润来源,则是逐年上涨的利息。

根据国家规定,合法年息上限为36%,借款人向王云忠借款,每月利息为3%。这样的月息,看似并未超过国家所规定的年息。但这3%的利息,却只是前三个月,并且需要提前支付。

据赵新凤介绍,她找王云忠所借50万元,实际拿到手只有43万。“扣掉的7万里,4.5万是前三个月利息,还有2.5万是保证金。”

如果超过三个月没有还清怎么办?

“超过三个月,利息就会涨到4%,如果一年之后还没有还清,或者在中间有超期归还的情况出现,就会继续增长利息。”据赵金凤介绍,截至2014年7月,她所借50万元的月息,已经涨到了5%。

由于生意不景气,赵金凤无法一次性还清,只能看着债务越拖越多,最多的时候,赵金凤欠王云忠18万元的利息。“当时,我有两个担保人,当我还不起钱后,王云忠就开始向担保人催款,其中一个担保人,曾一次性还给他20万元。但按照王云忠的说法,必须先还利息,所以一次性还了18万的利息,只有2万元是当作本金来还。”

骚扰、捣乱与起诉

从2008年至今,莘县境内多家民间借贷公司都已经倒闭,然而王云忠却始终屹立不倒。

知情人说,王云忠之所以坚挺,是因为“王云忠不怕别人不还钱,他有他的办法。”

“王云忠让手下,来我厂里和家里骚扰,他们没日没夜的捣乱,有时把车开到大门口堵住,不让工人工作,有时把我们全部撵出去,自己住在我们的房间里。”面对这样的骚扰,赵新凤无能为力,“确实欠他的钱,感觉自己理亏。”而如果骚扰与捣乱无法追回欠款,王云忠最后一招:将借款人告到法院。

2015年,王云忠以欠钱不还为由,将赵新凤的儿子张继文诉上法庭。

据《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莘民一初字第1176号》显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张继文偿还原告王云忠本金4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6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被告赵朋飞、赵相飞、赵鲁江、张大勇、赵某、莘县鸿泰纺织有限公司、莘县盛祥纺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待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被告赵朋飞、赵相飞、赵鲁江、张大勇、赵某、莘县鸿泰纺织有限公司、莘县盛祥纺织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张继文行使追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目前,赵新凤一家仅有的一套房子,也在王云忠的手里,“感觉我们好像是死路一条。”

通过查阅裁判文书网,关于王云忠的借贷裁判法律文书,共计112份,案件61起。其中,单起最高借款金额为100万元,最低142元,涉案总金额11012142元。

法人是公务员的公司

王云忠的“不平凡”之处,还在于他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惠通投资”,其实是其尚未退休前创办的。

根据“天眼查”显示,莘县惠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9年4月21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云忠。同样,该信息被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鲁1522民初1444号》所证实。

惠通公司信息

该判决书称,“被告:莘县惠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莘县振兴街1号。法定代表人:王云忠,总经理。”

王云忠出生于1956年4月7日,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60岁计算,王云忠的退休时间为2016年。2009年,王云忠尚未退休。

根据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开始执行的《公务员法》第59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王云忠具备公务员身份,却从事着放贷生意。法院判决时是否发现该问题?

通过梳理涉及王云忠借贷案的112份裁判文书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71份裁判文书上,均有名为陈宪广的法官的落款。据查证,陈宪广为莘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法官。

3月29日上午10时许,封面新闻记者与陈宪广取得联系。不过,对方以时间太忙为由,拒绝见面接受采访。当记者进一步表示,已抵达城关法庭门口时,陈宪广表示,请在一楼大厅稍作等待。时至当日上午12时30分,封面新闻记者离开,陈宪广仍未现身。

找不到的王老板

王云忠对此怎么看?

在莘县采访期间,封面新闻记者尝试与王云忠取得联系。三次拨打欠债人赵新凤提供的王云忠手机号,均提示对方处于关机状态。“除借钱和还钱的时间,很难联系上他,包括催账,他都是叫手下人来。”一位欠债人说。

据工商注册信息显示,王云忠所属的惠通投资咨询公司,注册地位于莘县振兴街1号。

3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振兴街1号。这里却是一家售卖自行车与电动车的店铺。

店铺工作人员说,“惠通投资”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搬走,“不知道搬去哪里了,但是可能是注册信息没改,之前也有人来找过。”对于“惠通投资”老板的情况,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有知情人表示,王云忠的住址很少有人知道,“在莘县,他想找你很容易,但你想找他,基本找不到。”

专家观点:

王云忠行为已涉嫌违规

王云忠的行为,是否违反公务员法?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自1993年改革以来,国家曾鼓励过公务员停薪留职,但前提是停薪。王云忠一直领取工资,所以不属于停薪留职类公务员。同时,公务员法明确作出规定,离开职务后,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相关的经营产业。“离岗留职并领取工资的公务员,是否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相关规定。”

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则表示,《公务员法》的规定,是限制公权力,那么应该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思想,“没有特别提出允许离岗后经商,那么他就不能在离岗后经商,王云忠的行为,已涉嫌违规。”

殷清利律师同时还认为,王云忠作为莘县国税局干部,单位给予其工资薪酬是固定的,然而出借资金,从裁判文书网显示至少在1100万元以上,“其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殷清利据此建议,针对王云忠出借的巨额款项,当地监察委员会应当介入予以查实。

原标题:退休才3年,放贷已10年?山东莘县国税局干部放贷千万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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