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客户端消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5月22日上午发布消息称,2月8日18时许,德昌县永郎镇永春村发生森林火灾,根据通报,该起火灾发生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自家饮酒,随后来到位于永春村三组(小地名杨家沟)处洗手,在洗完手后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先后两次故意点燃地边的杂草从而引发山火,致使过火面积17.2亩。犯罪嫌疑人刘永中涉嫌纵火罪,此案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
原标题:四川凉山男子酒后蓄意纵火致森林火灾 被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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