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今日(10月23日)9时左右,因洗黑钱罪在新界壁屋惩教所服刑的香港居民陈同佳将刑满释放。
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期间杀害怀孕女友并潜逃回香港。回港后,他因盗用女友银行卡被判洗黑钱罪。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凌晨发表声明,拒绝台方派员到港押解陈同佳回台,认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
现场直击:监狱工作人员已开始架设路障
10月23日凌晨5点半,壁屋惩教所外已经有很多记者守候。 新京报特派香港报道组 摄
今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壁屋惩教所外已经有很多记者守候。
6时50分左右,惩教所工作人员开始架设路障,新京报记者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陈同佳将于9时左右出狱。
新华社此前报道,陈同佳涉嫌于2018年2月在台湾期间杀害怀孕女友并潜逃回港。陈同佳回港后,因涉嫌盗用女友银行卡和其他物品被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以洗黑钱罪起诉,并于2019年4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29个月。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消息,香港警方于2018年3月拘捕陈同佳,经调查后发现只有充分证据指控陈同佳洗黑钱罪。
香港政府新闻网信息显示,香港司法按属地原则处理案件,即罪行大部分或部分在香港境内犯下,案件才能在港审理,对于在境外发生的罪行,香港无权处理。
港府发声:拒绝台方派员到港押解
7点30分,有警察到场。 新京报特派香港报道组 摄
10月18日,林郑月娥宣布收到陈同佳的来信。陈同佳在信中表示,决定刑满后,就他涉嫌的杀人案到台湾自首,并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消息,10月19日,林郑月娥表示,陈同佳案件是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原因之一,政府乐意作出安排,协助他到台湾自首。
10月20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出声明,表示已致函台湾当局,清楚转达疑犯陈同佳的自首意愿,同时向台方表示,港方会协助陈同佳作出相关安排,并乐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协助。
10月22日,台湾当局表示希望派员来港,将出狱后的陈同佳押解到台湾。10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不能接受这一做法:“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
香港特区政府在声明中强调,陈同佳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台方在他抵台后可将他拘捕:“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
上述声明亦表示,杀人案发生在台湾,死者遗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证据都在台湾:“陈同佳既然自首,台方应先接收他,然后主动对他讯问、搜证、起诉。除了陈(同佳)自愿带往台湾的证物外,其他证物,港方会……尽量配合台方请求,根据程序处理。”
原标题:陈同佳将于今日上午出狱,港府拒绝台方派员到港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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