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针对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离汉抵京后确诊新冠肺炎一事,2月27日,南都记者从该刑释人员黄某英的二审辩护律师处获悉,黄某英原为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出纳,因犯贪污罪获刑十年。
据该律师介绍,案发前,黄某英掌管原单位小金库,在恩施人脉较广,经济条件不错,在恩施、北京拥有三套房产。贪污案发后,黄某英向公安投案自首后又在庭审时拒绝认罪,最终自首情节未被二审法院采纳,驳回其上诉并维持原判。
投案自首后又拒绝认罪,自首情节未被法院采纳
据湖北恩施中院(2013)鄂恩施中刑终字第00105号的判决文书显示,黄某英1959年1月8日出生于湖北省建始县县,大专文化程度,原系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住湖北省宣恩县。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原宣恩水利水产局副局长易某富、出纳黄某英、会计夏某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财产,其中黄某英共计贪污公款721720元,个人分得365120元,行为构成贪污罪。
2月27日,黄某英的二审辩护律师向南都记者介绍,黄某英掌管了原单位的小金库,在一二审期间均拒绝认罪,“她态度有过反复,一时认一时不认。最早她投案自首,向公安和检察机关认罪了,后来到了法院又不认,主要是对金额的认定上,她说贪污金额中有58万是正常支出。二审开庭前我们给她做思想工作,说要如实自首坦白,当时她说认,但庭审时又反悔。后来她的自首情节未被法院采纳,法院还是判10年。”
2013年6月21日,湖北省宣恩县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黄某英不服提出上诉,恩施中院于2014年2月1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发前在京购市值400万元房产
据该辩护律师介绍,黄某英在恩施人脉也很广,经济条件也较好。2011年案发前,黄某英的女儿覃某北京上大学,黄某英就在当地买了一套房,当时市值400多万,“她有三套房,一套在北京,一套在恩施宣恩,还有一套在老家恩施李家河乡。宣恩的房子目前是她老公在住。”
新怡家园。
服刑期间,黄某英两次获减刑。分别2017年9月和2019年8月合计获减刑15个月。至此其刑期至2020年2月17日止。
据该律师介绍,除为黄某英辩护外,其与黄某英女儿的一名好友十分熟悉,因此较清楚黄某英的家庭情况。其称,黄某英的丈夫“2013年因腿有问题不能行走,随后向单位申请病休,案发前两人处于分居状态。”该律师表示,覃某毕业后留京工作,目前在某国企旗下的劳务外包公司从事土特产销售工作,“覃某好友常代她去探望她父亲,她本人很少去看望。”
该名辩护律师介绍,黄某英在恩施关了两年后,2013年转到武汉女子监狱。在其服刑期间,主要是女儿覃某来探望,“2月17日她出狱,因为她老公不能走没法去接,是她女儿去接回北京的。”
事发后,2月26日,湖北省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同日,司法部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调查。
2月27日,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办公室主任肖飒表示,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将重点调查黄某某如何进京、如何进社区开展,核查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是否存在漏洞,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原标题:离汉抵京女患者贪污案发前北京购置4百万元房产,自首后又拒认罪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