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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4名男童被埋”事件被殴打,是不是还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地方
04-22 15:24:12 来源:经济观察报

没有人会料想到,一起悲剧案件在快进入尾声后,又掀起了波澜。

4月18日,河南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工地的土方中发现4名儿童尸体。经调查,4名儿童是被工地自卸车倾倒土方时压埋致死,该工地属于非法施工,涉事车辆系违规作业。死因查明后,原阳县委启动了问责程序,公安机关也对建筑工程负责人、挖掘车司机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8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然而,当这起案件即将进入尾声,4月21日,又发生了暴力阻拦记者采访事件。当天下午,多家媒体的记者应家属邀请,去当地一陵园见证儿童遗体下葬,结果遭遇 20 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阻拦,多名记者被暴力推搡和殴打。

当地该事件的处理还算迅速。比如,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迅速成立调查组,启动追责程序,追究刑事责任,这些举措都推动这起案件在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暴力阻拦记者采访事件,却让这起刚打开盖子的案件,又蒙上了阴霾,逐渐平息的舆情再次沸腾起来。一起公众关注的焦点案件,将记者拒之于门外,甚至大动干戈,难免不遭人质疑,是不是还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地方,是不是问责、追责还没有直抵痛点?

回看这起压埋窒息事故,并未达到“万里澄清玉宇埃”的程度。根据有关法规,项目方进行施工,必须要获得施工许可证,但让人不解的是,涉事项目方却能“无证开工”。尽管事发前3日,当地住建局曾向涉事项目方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施工,并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但事实却证明,这样的执法监管,其实“无济于事”。

项目方究竟是因为“有恃无恐”,对外部监管不屑一顾,还是安全监管原本就流于形式,自己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还须在深入调查中揭开谜底。如果证实,有关监管人员与涉事项目方沆瀣一气,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那么免职和党内问责就不应是终点,还应当追究他们的职务犯罪法律责任。

不仅如此,打人者的真实身份也值得深究。据有关报道,4月21日晚,两名被抢记者的手机被送还,手机中的视频、照片、通讯录等内容都被清空,而何人送还、为何刷机等却“一问三不知”。有关方面表示,殴打记者的是“死者家属”,却遭到多名当事记者否认,表示“跟随去下葬现场已经家属同意,且事发前沟通良好”。

看似是“罗生门”,并非无解的谜团。媒体记者的监督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退一步说,就算是“死者家属”,也没有抢手机、清内存的特权。况且,有照片视频为证,究竟是不是家属,查个水落石出并不难。对于那些寻衅滋事的不法分子,须查明与涉事项目方等真实关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作出相应追究和处罚。

最可悲的悲剧,是不透光的悲剧。安全事故发生后,固然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更要自觉接受媒体公众监督,防止瞒报、漏报、缓报,简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令人遗憾的是,在一些事故案件中,总还有一些人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把负有监督职责的媒体,当作洪水猛兽,动辄粗暴对待,甚至是拳脚相加,而事实真相也在抗拒和排斥中云遮雾绕。如此,受害的不仅是记者,也是当事人、媒体和公众,而悲剧的种子一旦遇到合适时机,必然会破土而出。

面对真相,天塌不下来。这起案件发生后,河南新乡市委书记表示,将彻查此事,“万一有人触犯了法律,依法办事”,有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当面道歉,这是一种诚恳担当的态度。有关部门既要尽快查明埋压事故的“蛛丝马迹”,也要彻查暴力阻拦记者采访的“来龙去脉”,唯有用阳光透明回应公众关切,用彻查整改来堵塞漏洞,才能真正为悲剧画上一个句号。

(柳宇霆/文 作者系法律学者)

原标题:“河南原阳4男童被埋”事件:悲剧的天空容不下一丝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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