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4月27日,山西霍州“小伙被指因邻里纠纷杀害邻居八旬老太”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山西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山西高院刑事裁定书
红星新闻此前刊发报道《八旬老太口鼻封胶命丧厕所 邻居小伙被判死缓上诉喊冤》,根据临汾中院一审判决书,检方指控称,2016年8月19日晚,趁八旬老太程全英一人在家,曾与程全英家有矛盾的邻居小伙李朋(化名)窜至程全英家中,用透明胶带缠绕住程全英的口鼻,并撺入院内厕所,后逃离现场,致程全英窒息死亡。
检方称,李朋的双手指甲中,被检出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直接证明案发当晚李朋与程全英有过深入接触”;但李朋辩称,案发当晚,程全英儿子薛文虎发现母亲死后,找到他理论,二人发生打斗,“我指甲上的程全英DNA,是从薛文虎身上沾染的。”
一审判决书称,案发后侦查人员第一时间提取了李朋和薛文虎十指指甲擦拭物进行鉴定。在薛文虎指甲中未检出被害人程全英的DNA,而在李朋十指指甲中均检出程全英的DNA。说明两人当晚有过肢体接触。因此,临汾中院对李朋的辩解不予支持。
临汾中院一审判决书内容
到案后,李朋始终否认杀人,并提供了案发当日的手机使用记录,试图证明自己在案发时一直在家中打游戏、浏览视频,无作案时间。
历经了2次不予批捕、4次退侦,被羁押近3年后,2019年6月,山西临汾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李朋当庭要求上诉。
李朋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本案无目击证人,亦无有效证据线索,唯一的客观证据、即从李朋指甲检出的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不具有唯一性、排除性,“本案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李朋有罪。”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亦指出,案件资料显示,警方并未在李朋的衣服、鞋袜处提取到被害人DNA;同时,在案发现场,警方没有提取到李朋的任何痕迹。
获知山西高院发回重审的消息后,李朋家属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希望重审法院能够早日公正审理该案,早日还原事实真相,“相信他是无罪的。”
原标题:“八旬老太口鼻封胶命丧厕所”案被发回重审: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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