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网消息,已于2016年被判刑15年半的河南厅官连子恒近日获减刑半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连子恒受贿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简称裁定书)披露了这一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连子恒,男,1951年出生,河南禹州人,曾任三门峡市长、三门峡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职,2014年8月通报被查,同年12月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据中新社消息,2015年7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连子恒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
检方指控,2001年1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连子恒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914.8万元人民币,28.5万美元、购物卡4.5万元人民币、丰田普瑞维亚商务车一台,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时,被告人连子恒对962余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另外,被告人连子恒还非法持有三门峡市原煤炭局局长雷建国(已死亡)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
前述裁定书介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6日以(2015)周刑初字第4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连子恒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差额部分予以追缴;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总和刑期19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此外,连子恒受贿的914.8万元人民币、美金28.5万元、购物卡4.5万元、丰田普瑞维亚商务车一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961.758638万元人民币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枪支10支、子弹808发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服刑近4年后,连子恒迎来减刑机会。2020年6月22日,河南省信阳监狱提出对罪犯连子恒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的建议,并报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14日出具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信检五部减意〔2020〕453号提请减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罪犯连子恒裁定减刑。
裁定书显示,经审理查明,罪犯连子恒自入狱以来,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共获得表扬8次。上述事实有刑罚执行机关提供的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等证据在案佐证。
2020年7月24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该院认为,罪犯连子恒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准予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自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29年11月11日止。
原标题: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连子恒获减刑,曾非法持枪十支子弹八百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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