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诸暨市政府新闻办微信公众号“诸暨发布”9月30日消息,诸暨市纪委市监委通报1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问题。
消息称,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现将1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典型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9月,诸暨市浣东街道太和村村民章雪峰因其前妻不符合条件被街道党工委取消村主职干部“一肩挑”参选资格,迁怒于太和村包村领导。为发泄私愤,章雪峰与同村村民郑建国等人经多次商谋,指使他人非法安装GPS定位器跟踪该包村领导,并捏造其收受太和村另一名“一肩挑”参选人现金及礼品的事实,向诸暨市纪委市监委、诸暨市村社组织换届办、绍兴市信访局、省信访局等举报反映。经诸暨市纪委市监委、诸暨市公安局调查,章雪峰因侵犯个人隐私、诬告陷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郑建国因诬告陷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六日。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检举控告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方式,但借检举控告之名,故意捏造事实,意图打击个人、干扰组织、影响换届选举,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既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的干部保驾护航,切实推动澄清保护机制落地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利,通过正当渠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共同维护检举控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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