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消息,2020年11月2日,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批准逮捕。
2020年10月27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秦某某酒后步行至饮马江二路一小巷子时,因琐事对步行途经该处的李某某(70周岁,退休干部)产生不满,秦某某遂突然加速追上李某某,用力将李某某推倒在地,随后长时间连续对李某某的头部、颈部等重要部位拳打脚踢,在李某某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秦某某仍然用手臂强力压迫李某某脖子,导致李某某严重受伤(目前,受害人李某某仍在医院抢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11月2日,博白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移送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受理后,指派检察官迅速对该案进行审查,并于当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秦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原标题:“10•27当街殴打老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秦某某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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