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密集分布的水电站,变更规划的筑坝工程,随处可见的圈水造景……这一切,将河流切割成一段又一段。
连日来,“新华视点”记者随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河南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对河流进行过度开发建设。大量的小水电站、坝堰和圈水造景,将自然河流切割,河流廊道生态功能退化,水生物环境遭到破坏,河流的“健康生命”受到威胁。
密集处平均约3公里就有一座电站,自然长河被切割成段
小水电站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开发理念和技术条件限制,以及违规建设等原因,不同年代建设的小水电站在一些河段存在开发过度的问题。
专家指出,小水电站过度开发,在我国通常是指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建设水电,影响其完整性、原真性;在珍稀物种栖息地、产卵场、索饵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水电,影响为生物提供多样性生境;未泄放生态流量,导致厂坝间河段减水脱流,影响河流连通性等。
洛河河南洛阳段干流195公里,伊河洛阳段干流264.8公里,伊河、洛河在河南偃师汇聚成伊洛河,为黄河一级支流。
伊河、洛河上的小水电站非常多,伊河、洛河干流上分别有11座和29座。
伊河上的小水电站
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制定的《伊洛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出,洛河干流从故县水库到洛阳高新区河段长110公里,分布着25座电站,平均4.4公里就有一座。而最密集的河段,70公里的河道上分布着23座电站,平均约3公里就有一座。
河流上电站数量的多少,并不决定河流是否过度开发,但伊洛河上的一些小水电站,由于种种原因,存在没有取得环评和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河流连通性等问题。
拦河筑坝、圈水造景,被“切割”的河流“喘气”难
拦河筑坝、圈水造景,在一些北方城市普遍存在。
4月21日,记者随下沉督察组在洛阳市汝阳县北汝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现场看到,在6620米的北汝河河段上,有5座水泥坝(拦水堰)已建或在建,3座为“直线坝”,2座为“弧形坝”,其中一座正在施工中。
汝阳县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6年1月提交的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明确提出,建设“三级浆砌石坝”。当时,汝阳县环保局批复“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然而,在随后的建设过程中,“三级浆砌石坝”改成了5座,其中两座又由直坝改成了弯坝。
北汝河二期在建的第二座弯坝
“三级坝”变身“五级坝”、“直线坝”变身“弧形坝”,与当初通过环保审批的批复均不相符。
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汝阳县北汝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在3750米的河道上建了3座橡胶坝,二期工程又在6620米的河段建了5座水泥坝。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在谈到“筑坝的必要性”时指出,3座坝的建设,可以形成良好的水面景观。后来,3座坝进一步变成了5座坝。
洛阳市境内,统计显示,洛河干流上的橡胶坝(拦河坝)多达23座,伊河干流也有18座之多。
4月22日,记者来到洛阳市城区的伊河,在洛阳市河渠管理处管理的伊河第1座橡胶坝旁看到,橡胶坝横卧伊河,一些钓鱼爱好者正在橡胶坝下的河中心钓鱼。沿着伊河洛阳市城区河段行进,从龙门石窟往下的草店桥开始,仅30多公里的河段上就可以看到7座橡胶坝。
伊洛河上的大量橡胶坝,很多是为了调节河道径流、提升城市景观水平而建。
国家即将启动黄河流域小水电站清理整治,专家建议遏制造景兴坝之风
《伊洛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出,部分河段小水电站首尾相连,使河流纵向连通性受影响。一些违规建设、过度开发的小水电站,对水生态造成严重影响,尤其是引水式电站造成河道脱流现象严重。
城市河段频密的橡胶坝、水泥坝等拦河坝堰,为人们提供亲水景观的同时,对河流的自然连通性同样造成影响。
伊河上的橡胶坝
据了解,伊洛河干流有洛河鲤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伊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小水电站和拦河坝密集分布,一个坝接一个坝,对河流形成阻隔效应,影响坝上和坝下鱼类的来往,继而影响着伊洛河的生物多样性,造成河道生态环境变化,河流廊道生态功能退化。
记者了解到,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即将启动黄河流域过度的小水电站开发清理整治,已开展调查摸底、部门联合调研、信息平台建设、生态流量监管文件适用范围调整等工作,力争用2年至3年时间,解决过度开发问题,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专家指出,需要遏制为了“城市造景”而兴建拦河坝之风,对现有的拦河坝进行科学论证,慎重修建新拦河坝。需提高橡胶坝运行的科学性。同时,提升沿河生态环境质量,用生态系统的涵水量降低大面积人工水面的蒸发量。
专家同时指出,河流与人类文明发展相互关联,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紧密相连,必须将河流视为生命体,加强全流域系统治理理念,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实现人与河流和谐相处。
原标题:电站密布、拦河筑坝…谁来拯救被“切割”的河流?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