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消息,10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副司长井健表示: 国家矿山安监局高度重视煤炭安全保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增产保供措施。国家矿山安监局专门成立了“今冬明春煤矿安全保供工作专班”,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既为保供保驾护航、又要坚守安全底线”,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为能源保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平稳的环境。
我们坚决支持煤炭保供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适当放开、严守底线的原则,简化核增程序,压缩审核时间,推动手续不全矿井补办手续、尽快投产。具体做了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放。坚持保安全就是保供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先后转来的4批共计976处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做到既简化程序、加快释放,又严格标准、坚守底线,严防灾害严重、存在重大隐患等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煤矿以保供的名义一哄而上“搭便车”,盲目扩能增产。目前,已审核筛选出153处符合安全增产保供条件的煤矿列入应急保供名单,纳入产能核增快速通道,可增加产能2.2亿吨/年,预计第四季度可增加煤炭产量5500万吨。
二是积极协调解决煤矿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方面,对内蒙古地区因手续不全、用草用地等影响,无法正常生产或达产的露天煤矿进行摸底,筛选出47处露天煤矿,转交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共释放产能1.15亿吨/年。另一方面,进一步调度了解晋陕蒙地区具备投产条件、因手续不全无法投产的建设煤矿情况,将所调度的50处煤矿转交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推进煤矿尽快合法生产,涉及产能1.2亿吨/年。同时,对涉及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煤矿,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三是加大核增产能政策供给力度。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加快做好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核增产能置换承诺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对增产保供煤矿在签订产能置换、环评、电煤中长期合同承诺等作出要求,明确产能置换指标等承诺落实的具体期限,制定了煤矿增产增供5条措施。
四是强化服务指导。组织专家组对重点保供煤矿开展“一对一”上门安全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和隐患。加强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抽查检查,严防不在岗、不履职、走形式。对因事故或重大隐患停产整改的煤矿,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明确专人指导,督促依法依规整改,及时办理复产手续,不搞“一刀切”式停产。
原标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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