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通报,“黑车”驾驶员吴某被查处后,拒不接受行政处罚,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日前法院从吴某银行账户中强制扣缴。意识到法律的威严,吴某主动履行了处罚义务。
2015年12月9日,市民刘先生和朋友在红旗河沟准备到菜园坝长途汽车站,到车站购买车票到永川。在路边等车时,吴某驾驶渝A5E2**的车辆停车询问他们去哪里,得知其目的地后,双方谈定20元车费,刘先生上了吴某的车。结果在菜园坝汽车站,正在巡查的交通执法队员将吴某查获。
吴某因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交通执法队员对车辆依法予以暂扣,对吴某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下达后,吴某拒不履行,并企图以此来逃避处罚。
经依法催告后,吴某仍拒绝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交通执法直属支队随后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5日,法院通过查询,发现吴某银行账户每月都有固定收入,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情况下,按比例从吴某银行账户中扣缴罚款。
得知自己银行账户被强制扣缴罚款,还将面临高额滞纳金后,吴某立即与法院和交通执法部门取得联系,表示自愿缴纳3万元的处罚。9月11日,吴某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
今年以来,交通执法直属支队将按有关规范程序,联动法院,加大对拒不履行处罚义务的非法营运车辆案件强制执行力度。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已有17名黑车“老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人银行账户被强制划拨。
通讯员闫成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