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重庆市公安局发布信息称,自2017年10月26日全市旅馆业实行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我市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以来,已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住宿2146人次,为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为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10月26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共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要求,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意见,下发通知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我市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要求酒店对住宿登记时发现旅客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明确拒绝向其提供住宿服务。
据介绍,为落实推进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我市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工作,重庆市公安局将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关联,自动进行实时碰撞比对。当失信被执行人入住我市四星级或五星级酒店时,前台登记人员在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录入身份信息过程中,系统将弹出“xxx已被xx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限制入住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当事人如有异议可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查询或联系xx法院。如酒店提供住宿服务,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提示信息,并且系统将中止操作,不能继续录入上传。收到提示信息后,酒店要明确拒绝向其提供住宿服务。如限制住宿引发治安纠纷或案件,辖区派出所将及时出警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旅馆业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旅馆业从业单位及人员的法律保障。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限制2146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住宿我市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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