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界网消息,昨天(13日),荣昌男子刘某由于故意损毁公路上的一根U型隔离柱,被当地警方处以5日行政拘留,同时承担修复隔离柱所需的费用。
事情发生在8月9日下午6点多钟,在荣昌城区昌州大道中段做五金生意的刘某做了一单生意,客户准备用电动三轮车载着购买的东西回家,但刘某店铺所在路段的公路中间设置了隔离带,两边过往的车辆只能朝一个方向行驶,中途不允许掉头,而客户回家的路线正好相反,如果继续往前走就得绕行一大圈。当时,刘某提出,就在距离他店铺不远的地方正好有段U型隔离柱有个缺口可以通过,并表示愿意帮助客户抄近道。
没想到,刘某驾驶客户的电动三轮车从缺口通过时,与U型隔离柱发生了擦挂。在送完客户原路返回的时候,刘某搞起了破坏,用脚踢倒其中一根U型隔离柱,而这一行为都被路边的监控探头记录了下来。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道路上的市政交通设施属于公共设施,广大市民应该自觉爱护而不是故意损毁,故意破坏、损毁公共设施属于违法行为。荣昌城市管理部门表示,U型隔离柱正在采购当中,并承诺及时做好修复工作,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原标题:监控拍下 男子故意踢倒隔离柱 被处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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