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这些“红线”不能踩!25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发布,将扶贫项目作为扶贫领域巡视、督查、审计、检查的重点内容,涉嫌违纪违法的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扶贫项目承包商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的,纳入诚信“黑名单”。
涉及农村多项基础设施
据介绍,出台《办法》是为了遏制扶贫项目选择不精准、工程进度慢、工程质量差、项目随意变更、资金长期闲置、贪污挤占挪用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实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包括哪些扶贫项目?主要是指工程类扶贫项目,通过使用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在全市3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区县的贫困农村,实施的路、水、房、电、讯、环保、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办法》规定,扶贫项目招标投标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在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对相关项目的大宗原材料采购及设计、监理,区县政府可委托本区县政府公共投资集团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商。区县政府要对备选承包商库实行动态管理,满足入库条件的适时纳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清除出库,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飞行”检查项目全覆盖
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办法》规定,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和扶贫部门,要通过“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扶贫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检查抽查力度。
项目完工交付使用1年后,由乡镇政府对项目质量进行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故意拖延资金拨付。
相关信息及时动态向社会公开,全程透明。线上公示全程留痕,长期公开;线下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扶贫项目将作为扶贫领域巡视、督查、审计、检查的重点内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失职失责问题追责问责力度。涉嫌违纪违法的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扶贫项目承包商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的,纳入诚信“黑名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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