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将负责重庆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考生应将报考材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5楼七会议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612104 )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送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2日,(10日至11日为:9:30—12:00,14:00—18:00,于12日17:00截止);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du.cn/ )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疑义者将于10月22日(9:30-17:00)至10月23日(9:00-12:30)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考生领取《登记表》后,请前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1005办公室领取校验码即可在网上报名;在异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联系领取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点等相关事宜。
因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料,过时不予接收。第一时段:2018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第二时段:2019年1月28日至1月30日。
考生将报考资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http://www.cqedu.cn/)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对公示无疑义者于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2019年2月14日至2月15日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持《登记表》到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原则上考生应亲自报送材料并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因工作和就学等原因不便本人来办理的考生,也可由他人携带委托手续和全部报考材料前来办理,但若因此出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并由此出现的差错,均由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若考生在准备相关材料中遇到特殊问题,可进入重庆“少骨计划报考资格审核”QQ交流群(535816844),相互进行交流咨询。
被录取考生必须于2019年9月1日前签订完成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教育部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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