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一大早,天还下着小雨,重庆检察五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民,检察五部副主任刘珂和检察二部检察官李光林等检察官驱车两个半小时,从重庆主城来到永川区红炉镇一村上,穿过一段大约半米宽的乡间小道,他们在一户有些陈旧的两层楼房前停下了。这里住着一对年迈的夫妻,他们和检察官的初遇是因为“一包烟”。而这次检察官专程来此,除了想跟他说说“这包烟”的事,还为他们带来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陈卫民等检察官上门慰问苏吉(化名)萧锦夫妇
儿子被害,让这个家雪上加霜
“你们专门来送救助金和慰问品,给我们解决大困难了。”6日中午,被害人的母亲萧锦(化名)拉着检察官李光林的手,边抹着眼泪,不停地说着感谢。
家住红炉镇的苏吉(化名)萧锦夫妇是地道的农民,年近7旬,同时身患残疾,因为一些情况,两人还没办理低保,收入微薄。对这对淳朴的夫妻而言,将一双儿女抚养长大,并不容易。
2016年5月,儿子苏泰(化名)搬到永川城区一居民楼,与朋友龙某一起居住。合租后,二人因房屋续租及经济纠纷等问题产生分歧。2017年2月13日,苏吉与龙某再次因生活琐事产生口角纠纷继而引发打斗,龙某持械将苏泰杀害。
“我养了30年的儿子,就这么没了。”苏泰的遇害,让这个家充满着悲伤。苏泰的姐姐说:“弟弟出事后,妈妈经常哭,爸妈还经常吵架。”而且苏泰的收入本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他的离开对于这个淳朴的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随后,案件被移送至重庆检察五分院审查起诉。2017年6月2日,依照相关规定,检察官给被害人家属发去告知函,告知他们作为近亲属的相关权益。
收到告知函的老两口,擦干眼泪,乘车来到离家60多公里外的重庆主城,他们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为讨回公道,给承办检察官送烟
苏吉扔给李光林的香烟和李光林的上交书
6月20日中午12点过,李光林出门办事,当他走到单位门口时,看到两位看上去60多岁的老人不停地往院里张望。等车期间,他询问对方是不是有什么事,对方从衣兜里掏出告知函递给李光林,小心翼翼地说,他们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些什么,看到告知函上有检察院、检察官,就来打听一下希望能有个办法。
接过告知函,李光林发现,这告知函正是自己发出的,而他就是苏泰被杀害一案的承办检察官。“我儿子的事就是你负责?你一定要为我们讨回公道啊!”像看到救命稻草,老两口激动地说着,瞬间湿了眼眶。李光林一边宽慰他们,一边给他们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双方留下联系方式,“要是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再联系我就是。”
李光林叫的网约车到了,就在出发之际,萧锦透过车窗丢进一包天子香烟,趴在车门上嘱咐李光林,请一定为儿子的事多费心。
李光林将烟递出来要还给他们,老两口走得飞快。李光林想下车去追,老两口立即乘上另外的车匆匆离开。他们觉得,在目前的情况下,能为儿子“说话”的就只有靠检察官了。而那包烟,就是他们作为父母为孩子尽的心。
烟上交了,但不能让百姓受损失
在办案时,李光林了解过被害人苏泰一家的情况。苏吉夫妇一直生活在农村以种地为生,也养一些鸡鸭贴补家用。女儿成家后,儿子是家里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苏泰遇害后,虽然偶尔有女儿的接济,但一家人的生活仍旧十分贫困。这包烟,市场价大约30元,对苏吉夫妻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在苏吉居住的地方,这30元钱大约能买到20斤左右的小菜。
通过电话,李光林给对方解释,希望他们能将烟拿回去,要不然自己寄过去也行,可对方并不理,也不再来重庆。“作为检察官,没有这包烟,我照样会全力为死者辩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回到单位,按照相关纪律,李光林立即将烟上交给单位的纪检监督部门。“可不能让老百姓遭受损失。”李光林将这事记在了心上。
有了李光林的联系方式后,苏吉一家便经常找他,诉说烦恼,时常会流露出悲伤和焦虑,甚至灰心的情绪。
有时,他们会告诉李光林,担心案件会不会得到公正的判决。有时还会质疑李光林,到底有没有在尽力办案。
“案子有没有送到法院?”“坏人会被怎么判?”“是不是没人为我们主持公道了?”……
每一次,李光林都耐心给他们解释,告知案情相关进展,并鼓励他们要振作起来。“国家会保障每一个公民,所以要有信心去争取应有的权利,而不是灰心,沮丧,甚至对社会产生负面情绪。”
庭审现场控制关键证人,坏人得到惩罚
2017年8月,案件到了开庭的日子。苏吉一家早早地就来到重庆,旁听庭审。对于他们一家来说,是否能为儿子讨回公道就在这一天。
在法庭上,龙某和死者苏泰是否曾经有过矛盾成为量刑的关键。如果能证实确有过节,那么龙某涉嫌的故意杀人案就可能得到更为严重的判决。有趣的是,被告人龙某当庭告知有一名知情人员在现场旁听,审判长当即要求该证人退出法庭而暂停审理。
根据相关规定,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那这名知情人员该怎么处理,一时让大家陷入困境。这名证人旁听了法庭询问的过程,明显违反了规定。
这名证人的证言非常关键!
在休庭环节,有人认为证人因为旁边审理而丧失了出庭作证的资格。作为公诉人,李光林认为,根据刑诉法理论,证人不得旁听审判,只是为了保证其证言的中立性而已。而实践中,证人在出庭前被其他信息影响的情况比比皆是。
根据刑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那么这个证人的证言具有证据资格,即使旁听庭审影响了客观性,这个只是证明力的问题,是否对其证言采信还需要通过交叉询问予以验证。
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申请证人出庭必须提请五天,当天发现的证人能否在庭审中出现,在当时并没有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庭审时,李光林解释,因为中途休庭时才得知这个情况,所以现在才申请。
李光林认为,虽说法律原则规定应当5日之前通知证人,但是它主要目的是保证控辩审及证人有必要的准备时间,既然证人已经准备好了,公诉人也准备好了,那么公诉人同意该证人出庭,这也是符合诉讼法原理的规定。最终,审判长同意这名知情人员作为证人出庭。
2017年底,苏吉收到判决书,龙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儿子的遇害总算有了说法,压在老两口心中的大石总算松动一些。
判决结束,案子并没有“结束”
陈卫民、李光林向苏吉夫妇拉家常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两位老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被告人龙某根本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李光林向领导汇报同意后,便将该案作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至五分院的控告申诉部门。
为了完善相关手续,也避免让老两口来回奔波。李光林和控申部门的承办检察官刘珂通过微信、邮件等,将申报材料的模板发给苏吉的女儿,让她去指导父母完善相关信息。
五分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线索后,确定此案是典型的司法救助案件,这迅速引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民的重视。今年10月,五分院成立以陈卫民、刘珂等人组成的办案组专门办理。
在这期间,办案组成员多次前往苏吉的居住地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并向他们解释司法救助法律规定和程序。很快,办案组就确定了苏吉的家庭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的救助条件。随后,办案组决定对苏吉夫妻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并以最快的速度申请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
上百个电话,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
苏吉(化名)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正在签字办理手续
“临近年末,希望能解决他们一家的燃眉之急。”6日上午,办案组成员陈卫民、刘珂带着这笔司法救助金从五分院出发前往永川区红炉镇,同行的,还有带着大袋的米、大桶食用油的李光林。
在屋前,苏吉一家见到久未谋面的检察官们,“这两年因为儿子的事,跟你们打了不下100个电话,麻烦你们了。”说起这段经历,萧锦抱着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止不住掉泪。李光林将自掏腰包购买的生活用品交给苏吉。
儿子的事总算是告一段落。
见到这些“老熟人”,苏吉夫妇和检察官们说着家常。当他们聊起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时,苏吉夫妇笑笑,有些不好意思。“如果收了你的烟,我就是违反纪律,而行贿也是违法行为。”李光林说。办案期间,李光林并没有将烟已上交的事告诉给老两口,检察官笑着说能体谅他们作为父母的心。
老两口点点头。“我们会振作起来,好好过日子的。”苏吉告诉检察官,如今两人正在申请低保,女儿也经常回来照顾父母,老两口的心态平和了很多。
萧锦拿到救助金,激动落泪。
“从质疑到信任,从抱怨到感谢,被害人近亲属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让我由衷地感受到,人民群众所需要的公平正义绝不是一纸冷冰冰的法律文书。”李光林说,司法公正的实现绝不是我们自己认为做到了就行,而需要当事人切身实地感受到。这种感受的过程,离不开检察官专业的工作态度,更离不开在每一个办案细节中注入接地气的司法温度,以及对当事人应有的尊重和关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摄影 李斌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