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四大队在S26酉沿高速省际主线检查站开展安全检查时,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车辆违法行为。
当晚9时50分左右,一辆贵D籍黑色轿车在停车接受检查时,一名男子摇下车窗接受高速执法人员的检查,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就在执法人员低头查看证件时,一股浓烈的香水味扑面而来。
男人车内还有这么浓烈的香水味?
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警觉的执法人员感觉该车驾驶员是在欲盖弥彰,应该是涉嫌饮酒驾驶。
经询问,驾驶员刘某否认喝酒。
执法人员现场利用酒精快排仪器要求其测试,第一次显示为2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但驾驶员立马否认,说是来的时候喝了藿香正气液,要求再测。
执法人员按规定对其再进行2次测试,酒精含量竟然低于20mg/100mL了?
但执法人员观察到驾驶员刘某动作极不标准,完全没有对准酒精快排仪器。对此,执法人员便拿出精准的酒精测试仪要求其含住吸管测试,显示为6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驾驶员刘某见谎言瞒不过去,便承认喝了点啤酒,起初是不打算开车的,但因为家中老婆一再打电话要求回家,这才冒险一个人开车从贵州沿河赶回重庆秀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驾驶员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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