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2017年2月13日,81岁的陈仕梅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摔倒。陈仕梅称,是走在其身后的朱女士撞倒了她。朱女士则坚称,她根本没有碰到陈仕梅,反而是自己第一个将老人扶起。
由于陈仕梅摔倒的地方恰好位于监控盲区,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决定走司法途径。此事经澎湃新闻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2019年1月3日,陈仕梅的女儿李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近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陈仕梅的摔倒与朱女士具有因果关系,朱女士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陈仕梅家属各项损失约2.3万元。
监控视频,图中红圈处为老人摔倒的地方。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供图
老人摔倒地点处于监控盲区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7年2月13日。
当天下午,陈仕梅在杨家坪步行街散步时摔倒在地。经诊断,陈仕梅左桡骨远端骨折,右膝、鼻部软组织挫伤。
摔伤入院的陈仕梅。
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于2017年6月5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载明,陈仕梅左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属十级伤残。
陈仕梅此前在接受采访时称,事发时,她感觉“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随后倒地,在其身后的朱女士试图将其扶起。对于陈仕梅的说法,朱女士表示无法认同。朱女士说,她没有撞到老人,老人是自己摔倒在她面前的,“当时我就是下意识地扶她起来,没想到她竟然说是我撞倒她的。”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因当事双方对“老人如何摔倒”存在争议,民警调取事发地附近监控审看后发现,仅从监控视频无法判断出老人是否被撞倒。因此,杨家坪派出所人民调解员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李女士说,其家人于2017年下半年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女士赔偿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5547元,并承担诉讼费。2018年2月5日,母亲去世,没能等到法院下判决的那一天。
九龙坡区中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法院:陈仕梅摔倒前与朱女士的接触具有高度盖然性
在陈仕梅去世10个多月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2017)渝0107民初13533号民事判决。
判决书显示,经原被告举证质证,法院认定:杨家坪商圈视频资料显示,2017年2月13日15时许,陈仕梅在杨家坪商圈散步至工商银行门口时,左腿被阻挡,身体朝逆时针方向轻微旋转后前倾摔倒在地。陈仕梅摔倒前,朱女士的行走轨迹的延伸线与陈仕梅的行走轨迹延伸线相交。事发当天路面系干燥砖石平整路面,无明显坡度。
判决书称,根据事发现场视频资料,虽然陈仕梅与朱女士是否接触的影像被树干遮挡,但从陈仕梅前倾摔倒的姿势、陈仕梅与朱女士的行走轨迹来分析,事发路面为干燥平整砖石路面,陈仕梅在摔倒前与朱女士的接触具有高度盖然性,可以认定陈仕梅的摔倒与朱女士具有因果关系,朱女士应当对陈仕梅因摔伤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责任比例,判决书显示,考虑到陈仕梅和朱女士在行走过程中均未注意相向行走的行人,均有一定过错,故法院酌情认定由被告朱女士承担70%的赔偿责任,由陈仕梅自行承担30%的责任为宜。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决,朱女士赔偿陈仕梅家属各项损失23133.37元,驳回陈仕梅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1月3日晚,被告方朱女士的丈夫和原告方李女士分别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仍未决定是否上诉。
视频来源:受访者提供
原标题:重庆老太监控盲区摔伤续:法院一审认定老人身后女子担责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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