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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摔下扶梯骨折 超市是否担责?
02-09 21:06:49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秦女士60多岁了,她肋骨骨折,至今没有痊愈。她的伤还得从2018年11月30日说起。那天,她在大渡口松青路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离开超市时,上了超市出口位置的自动扶梯。当时,她左手拎着一提卷筒纸,右手拉着一个行李车,没想到刚上扶梯,意外就发生了。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如今秦女士出院了。减去医保报销的部分,秦女士自己花了四千元的医药费。她希望超市赔偿她四千元医药费,再加上护理费,一共给她一万多元钱。

对此,超市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很委屈。超市负责人说,在自动扶梯的入口处张贴着“温馨提示”,上面写着:扶梯上禁止使用行李车,老人请走步行梯;梯级旁还张贴着“上下扶梯,请紧握扶手”的标志。超市负责人认为,秦女士之所以会摔倒,是因为她没有正确使用扶梯,秦女士双手拎着物品导致她无法握住扶手,而且秦女士还提着禁止带上扶梯的行李车。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认为:秦女士自身没有站稳,自己没有注意,所以她应当承担这次事情的全部责任;由于商场没有过错,因此商场不用承担责任。

秦女士则向记者表示,当她走上扶梯时,梯级抖动了两下,才导致重心不稳摔了下来。不过,超市方表示,从监控视频看,扶梯运行正常,而且扶梯上另一位乘客站得很稳。田小江律师说:“如果伤者认为她是因为电梯抖动导致她摔倒,她要举证。现在她很难提供证据,我们从视频中看出来,梯级没有发生抖动的情况。”当然,律师的说法只是一家之言。

超市表示,愿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秦女士一部分补偿,加上顾客的意外伤害保险,一共给秦女士两千多块钱。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郭金铭

原标题:顾客摔下扶梯 超市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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