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热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初心软借钱给她。”这半年来,25岁的刘莉(化名)催债催得心力交瘁——去年10月,她禁不住前同事的央求,借给她7000元应急,但当初说好的“几天还”,却演变成每次催就还几百元的“慢拖账”,至今仍拖着3000元未还她。
借钱时 她反复保证“过两天还”
22日,记者在冉家坝见到了刘莉,她翻开手机的转账记录,向记者讲诉起了这桩烦心事。
2018年3月,大学刚毕业的刘莉进入了我市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很快,她和公司的吴琳(化名)成了好友,“她比我先进公司工作半年,对我比较照顾,我们两个年纪又相仿。”
刘莉和吴琳共事了半年后,吴琳便辞职了,刘莉说:“她辞职的时候我还很舍不得,我们还说好以后仍是好朋友。”
2018年10月,吴琳忽然给刘莉打来电话,称自己亲哥哥结婚,自己要买礼物,还要张罗事宜急用钱想借,刘莉当时以手头也需用钱为由,表示婉拒。
“过两天一定还你。”但吴琳继续央求刘莉,还说自己哥哥结完婚会给自己一两万,定会立刻还钱。刘莉说,想着共事时的情谊,最终,刘莉便通过支付宝转给了吴琳7000元。
还钱时 7个月只还了4000元
刘莉说,钱借出半个月后,吴琳都没有任何动静,刘莉忍不住发消息询问,但吴琳却只还来了1000元,并说自己哥哥并未给她钱。
“我现在刚找到新工作,钱也不多,我只有分期还你钱。”对此,刘莉说,自己当时心里有些犯嘀咕,觉得吴琳也没询问自己是否接受分期,更没说一下分几期还,但碍于面子,刘莉也不好再问。
同年11月,吴琳只还了500元给刘莉,12月,吴琳又还了1000元给刘莉,“还都是我发消息提醒后才给我的。”
此后,通过刘莉多次催促和提醒,截至今年4月,吴琳又陆续还给她了1500元,“也就是说,这7个月来,我一共收到的还款就只有4000元。”
写诉状 打算走法律途径讨债
“她4月份给我说过,剩下的3000元在5月发工资时一次性还我。”今年5月,刘莉并未收到钱,她忍无可忍,联系吴琳表示:“你再不还我剩下的3000元,我就给你家里打电话。”
对此,吴琳并未予回复,但当刘莉果真打去吴琳家,并将此事告诉吴琳母亲后,吴琳第二天就将刘莉进行了朋友圈屏蔽,还打电话给刘莉说:“你这是破坏我家庭,害我被我妈吵了。”
“她会承认欠额,但是态度总是这样爱理不理,总是我在催着、求着她还钱。”刘莉说,这几个月来,她已经心力交瘁,也不愿再相信吴琳的承诺,她已经拟好了诉状,打算走法律途径讨回剩下的3000元。
她回复 下个月15日会还钱
昨日,记者拨通了吴琳的电话,吴琳说,自己会在下个月15日的时候,将欠的3000元一次性还给刘莉,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对此,刘莉告诉记者,这种推诿之词她已不会再相信,“听过太多遍了,我已经麻木了。”刘莉说,她还是会坚持走法律诉讼途径。
刘莉还想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借钱给同事、熟人,尤其别像她这样,因为信任而不让对方写欠条,“如果最开始我没有心软,直接拒绝借钱给她的话,就算她会不高兴,但我们的关系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僵。”
律师点评——
1、合同有效 刘莉可以起诉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宏波律师:刘莉和吴琳之间虽然没有借款合同、借条等书面形式,但有借款的口头约定,并且借款行为已实际发生,自刘莉的资金到达吴琳的账户时,刘莉和吴琳之间的口头的民间借贷合同生效,受到法律保护。
吴琳应当依法以及依据二人之间的口头合同归还借款,吴琳逾期归还的,刘莉诉请吴琳归还尚欠借款本金,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此外,刘莉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要求吴琳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网络借款 证据这样保留
在这个网络社会,朋友间借钱许多都是通过网络实现的,如何保存借款的相关证据呢?唐宏波律师说,要从以下五点入手。
一、是要确定电话号码、聊天工具、电子邮箱、收款账户等是借款人的,不是他人的,并保留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是有转账记录,证明借款事实;
三、是通过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确定借款期限、利息利率等内容;
四、是做好上述证据材料的保存工作,保留好原始记录,并打印出来、拷贝备份,以便作为证据使用;
五、是做好账,应付利息、已付利息、已付本金、尚欠本金记录清晰,一目了然。
都市热报——厢遇首席记者 王薇 受访者图
原标题:同事借钱7000元应急 说好马上还 结果求了多次才陆续还四千 她打算……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