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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欲兼得 垫江这名“两栖干部”被查处
06-19 15:18:26 来源:风正巴渝微信公众号

风正巴渝微信公众号消息,“我当时有种侥幸心理,以为用别人的名字领的钱,能瞒天过海,最终什么都没得到,真是悔不当初……”不久前,在垫江县运管所警示教育会上,该所参公人员周某对自己兼职取酬的违纪行为作出深刻检讨,与会人员对照自省、深受教育。

2018年10月,群众举报县运管所干部周某虚造花名册、以他人名义在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违规兼职取酬。垫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随即展开调查。

“我在县检测站任站长,是有相关任职批准文件的,不是违规兼职。”但问及在县检测站任职期间是否领取过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时,周某却闪烁其辞,迟迟未作正面答复。

调查组立即调取该检测站2012年以来的职工花名册、人事档案、财务票据等资料,通过比对后,几个名字进入调查组的视线范围。

垫江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翻阅票据、查阅资料,寻找违纪问题蛛丝马迹。

“这几个人在检测站做什么工作?怎么没有相关聘用合同等身份证明材料?”在调查组的再三追问下,周某向纪检监察组全盘托出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2002年,垫江县运管所与重庆市运输集团垫江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垫江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运管所职工周某被县交通局安排兼任该检测站站长。2011年底县运管所被确定为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在2012年9月前陆续完善参公手续。

“参公人员岗前培训时,就给我们明规矩、讲纪律。从那时起,我已经意识到,兼职取酬是不允许的,涉嫌违纪。”周某明知作为公职人员兼职取酬不符合相关规定,却因一时的侥幸和贪心,在领款花名册上动起了歪脑筋,想到只要在财务票据中不出现自己的名字就可以蒙混过关。因此,从2012年9月起,在县运管所相关负责人的默许下,周某就以其亲朋好友的名义虚构花名册、伪造工资单在县检测站兼职领取薪酬。

2016年8月,周某听闻有人因违规兼职取酬被查处,受到触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决定不再领取县检测站的工资薪酬。2018年12月,周某主动将2012年9月至2016年8月违规领取的薪酬33.8万余元上交组织。

鉴于周某积极配合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主动上交违纪所得,认错态度好。2019年4月,经垫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某党内警告处分。

垫江县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到县交通局开展提醒约谈。

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双查”,对时任县运管所所长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县运管所认真清查县检测站近年来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发放情况,目前已发现存在兼职取酬情况2人,退缴资金40.9万余元。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垫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公职人员兼职取酬,做‘两栖干部’,“两头”占好处,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兼职不能随意,酬劳不可乱拿,公职人员必须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纪法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原标题:纪法红线丨“鱼和熊掌”欲兼得 垫江这名“两栖干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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