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案件委托给律师整整10个月了,市民黄女士从代理律师那获悉的消息是已经立案等待开庭,可最近黄女士才发现,原来代理律师一直在对她撒谎,法院根本就对案子进行没有立案。在收到黄女士反映的情况后,撒谎的律师遭了。眼下,重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正在进行联合治理活动,一些不靠谱的律师,不尽责的律师行为,要遭了。
律师未履职被罚6000元
近日,市民黄女士向重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反映,称自己委托了吴某某律师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后,黄女士不时催问吴律师办案进展情况,吴律师一直宣称案子已由法院立案正等待开庭。
长达10个月,黄女士见律师都没有反馈新的进展,就亲自到法院查询,结果发现根本查不到该案的立案情况。经调查核实,吴某某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未履行代理职责,没有开展任何与案件有关的实质性工作。
江北区司法局遂作出给予吴某某律师停止执业五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重庆市律师协会同时给予吴某某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五个月的行业处分。
全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重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介绍,上个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律师代理不尽责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在今年年底前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
活动着力发现和解决目前我市律师队伍中存在的内部管理不规范、代理案件不尽责等问题,加大各区县司法局、律工委(律联办)的监督指导力度,并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畅通投诉监督渠道,依法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目前,专项治理行动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今年年底,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律师协会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开展律师代理不尽责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检查组将随机在每个区县抽取1至5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代理不尽责、弄虚作假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作出相应处理并通报。
10种不尽责行要被严查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主要针对律师在代理过程中10种代理不尽责的行为,具体如下:
1、在诉讼(仲裁)代理过程中超越代理权限,从事代理活动,包括:未经当事人同意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调解结果未经当事人同意。
2、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合理要求,不及时给予答复的。
3、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调查了解案情、收集、申请保全证据材料,或者无故延误参与诉讼、申请执行,逾期行使撤销权、异议权等权利,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4、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律师声明等文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给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
5、不谨慎保管委托人或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件、原物、音像资料底版以及其他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庭审过程中,未履行答辩、质证和发问的代理辩护职责,不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不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庭秩序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或者接受指派后,拖延、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或者接受指派后,未经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擅自将法律援助案件转交其他人员办理的。
8、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利益、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9、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及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向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提供不利于委托人的信息、证据材料,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10、为阻挠当事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当事人或者扣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的。
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表示,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我市律师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整个律师行业声誉、维护广大律师整体利益、为广大律师创造更好环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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