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重庆的医保扶贫都有些什么措施?医疗救助对象都有哪些,在报销待遇上都会获得哪些倾斜?今(5)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就医保扶贫做了官方解读。
据重庆医保局介绍,医疗救助对象有4类:
1.重点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一档,个人应缴费用由政府全额资助;
2.低收入救助对象:包括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等低收入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一档,政府按一档标准的70%资助;
3.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参加居民医保一档,政府按一档标准的70%资助。上述三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档或城镇职工医保统一按当年一档标准资助。
4.上述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因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贫困程度由区县(自治县)给予分类定额资助。
那么,这些救助对象在报销待遇上,可以获得哪些倾斜呢?据介绍,医保扶贫对象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就医,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50%、60%两档分档报销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
具体规定如下:
提高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
降低基本医保住院报销“门槛费”50%
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50%
逐步提高并取消大病封顶线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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